當銀行家面對權力的誘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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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12日 16:37 南方周末 | ||
□鐘偉(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 自朱小華、王雪冰事件以來,一些銀行家接連出現問題,這使人們不能不考慮:銀行家如何面對權力的誘惑? 首先,商業銀行在國際上屬于傳統產業甚至夕陽行業,其客戶群體的擴展是相對穩健 其次,有沒有阻止銀行沖動的市場化約束?有,但殘缺不全。例如一筆銀行貸款是否應該發放,當然可以用分級的行政授權,也可以將風險貸款集中到高級別的行政官員來審批,但這不是規避風險的基本措施。 對于一個規模大、贏利能力強、銀行信貸記錄優秀的企業的一個億的貸款風險,并不見得比給既不能提供抵押物又缺乏在銀行系統連續的信用記錄的小企業100萬元貸款來得更危險。因此在一個企業提出貸款請求時,銀行應該考慮的是這個企業所處的區域經濟和行業的發展勢頭,類似規模、存續年限和贏利能力的一系列企業的信貸數據,以及這個企業自身的一些特質,然后才能評估合理的信貸額度和可能損失。這需要國有銀行內部和彼此之間要有很強的歷史數據處理、評估、風險識別和信息共享平臺。 而現在的一些國有銀行,要么對風險的認知和防范不夠充分,要么即使有這樣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也敵不過上級領導的一席話或一紙簽字,要么銀行扛不住為企業不斷說情的地方政府官員,結果,一筆不該發生的貸款就有可能發生。 再者,就是既扮演銀行家又扮演政府官員的角色沖突問題。作為國有銀行的銀行家,需要他具有敏銳的市場反應能力,對可能的物質收益及損失的激勵約束都很在意,并且關注本銀行的長期生存發展。作為國有銀行的行政官員,又要求他具有剛正廉潔的品行和黨性原則,但同時卻必須對行政晉升和調降非常敏感。這也許就是謝平先生戲稱國有銀行的一些官員“要委員不要美元”的緣由。 在官本位激勵約束的背景下,作為國有銀行的銀行家往往市場化的激勵是不足的,他們的銀行家才華并沒有得到足夠的補償,有時甚至因為行政升遷還需要主動放棄在原任職單位可以合法取得的股權期權激勵。作為國有銀行的行政官員則往往行政約束是不足的,他們為了和地方官員、企業家保持融洽的關系,國有銀行的龐大資金往往被作為可以換取強化行政地位的“牌”來使用。 因此,無論作為銀行家還是作為行政官員,少有人能抗拒直接干預銀行貸款發放的誘惑。明智的銀行家也許會并不直接管理銀行內部的信貸業務,而將其置于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去進行,但如若將資金作為未來仕途和交際圈潤滑劑的沖動過于強烈,那么違規越位審批的錯誤就隨時會發生。 最后,銀行就是經營貨幣并承擔風險的單位,一切貸款皆有不確定性風險,不過高低有別而已。在官本位激勵約束機制使得一些國有銀行領導人的行為難以持續地既取悅于市場,又得寵于仕途時,最終起作用仍然是行政體系,但行政約束并不能抵抗市場風險。沒有一個市場化的信貸官員能夠保證其所有貸款是不失敗的,或者說,無論作為銀行家還是作為政府官員,沒有人能保證其行為的廉潔是抵御市場風險的有效手段。因此如果不加速銀行業的準入和國有銀行向徹底的商業銀行轉軌,行政約束下的國有銀行的信貸行為,將會越來越向集體負責制,也就是無人負責制傾斜。 朱小華、王雪冰等人的落馬,不光是銀行家的悲劇,也是制度缺陷的悲劇。鄧小平曾經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缺乏好的國有銀行改革思路,和落到實處的市場化約束手段,那么再有才華者也可能會落入齊人入楚、南橘北枳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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