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李鬼”網上公示惹爭議 造假者有隱私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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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8日 15:39 新聞晚報 | |||
作假者是否享有隱私權?怎樣既曝光“李鬼”,又保護其合法權利?日前,一項定期在網上公示假文憑的決定惹來爭議,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在進一步研究這一決定。 “此舉可能涉及有關人員隱私。”昨日,中心一位負責人如是說。此外,假文憑上網還存在一定技術問題。因此首批假文憑正式上網可能要延后一段時間。 記者在中心見到了原本預計本周上網的首批27名造假者的28本假文憑,文憑上造假者的姓名、照片、籍貫、出生年月、性別等一應俱全。如果按原來的設想在網上公布,任何人都可瀏覽到這些資料。 這位負責人說,當初中心計劃定期公示假文憑,首先是想借助網絡建立、完善本市求職的誠信體系。另外,假文憑上網公示,由于其傳播范圍較廣,可以杜絕“李鬼”們再去其他單位行騙。 但是,在決定具體執行前,中心意識到,網上公示“李鬼”,可能會涉及個人隱私,因此中心重新考慮這一決定,將采取更為謹慎、完善的措施。 “假文憑網上公示,法律依據不足。”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陸敬波律師說,“即使‘造假’事實成立,造假者本來享有的隱私權、肖像權也不能因此喪失。造假者依法應承擔的責任如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人才交流中心依職權作出處罰,但中心無權將其集中在網上予以公布。” 陸律師建議,今后,在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時,中心必須請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本人所報資料屬實,否則中心可公布本人照片、姓名、年齡、性別等信息。 中心有關負責人說,現行情況下,曝光“李鬼”是一個打擊假文憑的有效辦法。他們將與有關部門協商,找出一條比較妥善的解決途徑。 作者:記者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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