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制定"十一五計劃"的八個戰略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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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1日 11:33 經濟參考報 | |||
北京大學教授林毅夫提出,制定2006-2010年的“十一五”計劃應考慮八個重大戰略問題。 (一)在WTO的框架下,以政府的力量來支持或扶持某一個產業或企業發展的余地將大大縮小,政府的指令性計劃不再可行。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政府對經濟發展不可發揮一定作用。政府除了應該維護市場秩序、提供法制環境以及市場的基礎建設外,也還可以制定國家計 (二)國有企業改革尚需繼續深化,這與十六大報告中所提出的“毫不動搖地鞏固、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標是一致的。眾所周知,國有企業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其問題尚未根本解決。成立國資委解決了國家作為出資人的身份問題,但是,國有企業至今在相當大程度上還需依靠市場壟斷以及政府直接或間接的資金支持來維持生存。當我國全面實現加入WTO承諾后,國有企業必須直接面對市場競爭。 國有企業最根本問題在于國有企業存在政策性負擔,由此導致政策性虧損,于是政府負有給國有企業補貼政策虧損的責任。同時,企業也會利用政策性虧損為借口,把經營性虧損也說成是政策性虧損。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況下,政府無法區分企業的這兩種虧損。由此導致政府只能把企業的全部虧損都承擔起來,從而形成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剝離企業的政策性負擔。 只有剝離了企業的政策性負擔,解決了國有企業的自生能力的問題,企業不再需要并也沒有任何理由需要政府的保護和補貼,政企才有可能真正分開,現代企業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三)創造有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環境,以增加就業。要多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以及在高新技術產業中勞動力比較密集的產業區段。這樣的選擇也與WTO有關系,因為落實了WTO的承諾后,除了還保留一點關稅外,所有的市場都將開放,我國的企業只有在這些產業和產業區段中才有自生能力,在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可以靠自己改進技術、管理水平,而不需要靠政府的扶持來發展。在勞動力比較密集的產業或者產業區段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其中大部分是民營企業。為了多創造就業機會,也為了提高在WTO框架下的競爭能力,需要創造有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環境。民營企業的發展牽涉到金融服務、市場準入和信息服務的問題。 (四)建立適合我國發展階段的金融結構。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應多發展民營中小銀行,這個建議其實關系到我國現階段最優的金融結構問題。在金融體系的功能中,配置的功能是最重要的。目前我國最有競爭力,最具比較優勢的是勞動密集部門,包括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及資本密集和資源密集產業中的勞動密集區段。勞動密集部門的絕大多數企業是中、小型的民營企業。最適合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安排是地區性的民營中、小銀行。其實,在任何國家,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因此,在任何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早期,金融結構的基礎應該是能為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中小銀行。即使到了這個階段絕大多數的企業還是中小企業,所以在發達國家仍然有許許多多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中小企業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比發達國家要大得多,因此,我國應該建立以地區性民營中、小銀行為核心,配合幾個大銀行和股票市場的金融體系。 (五)選擇合適的城市化道路。要解決三農問題,關鍵是把富余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市的非農產業就業,用城市化來帶動農村的發展?墒,應以大中城市為主還是以中小城鎮為主來提供非農就業機會?仔細分析可以發現,中小城鎮難以發展制造業,因為制造業要有競爭力,一方面必須符合我國的比較優勢,多發展勞動力密集的產業,一方面要形成產業集群,只有在大中規模的城市才較易形成有足夠規模、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產業集群,因此,除非靠近大城市周邊,絕大多數的中小城鎮不會成為制造業的中心。中小城鎮的經濟主要是為高度分散的、人口稀疏的廣大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流通和農民生活提供服務的商業活動,這樣的服務業規模不會太大。未來我國的城市發展道路應是一個兩級結構: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出來以后會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在農村地區則散布著星星點點的,提供新增就業量有限的政治和商業中心為功能的小城鎮。 (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國最大的市場在農村,如果農村沒有相關的基礎設施則難以有現代化的消費。但是,新農村運動不僅可以解決當前的通貨緊縮的問題,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國還會有相當數量的勞動力在農村務農,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性,全世界的農民,包括美國的農民,都住在自己的農場上,不會住在小城鎮里。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國人口分布情況可能是:農村人口主要居住在村里,以村為基礎,從事農業;少量的人口在鎮里,從事商業,提供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的集中銷售以及農民生活用品的零售服務;剩下的人口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從事工、商、服務業。如果這個判斷正確,到2020年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即使降到45%,仍會有近7億人,到2030年這個比例下降到30%,還有5億人生活在農村,其中絕大部分居住在村里。這部分人的生活也必須現代化,我們才能說是全面建設了小康社會。 (七)政府組織結構的問題。我國人口將發生大量轉移出農村的情形,目前中央、省、市、縣、鄉鎮所組成的五級結構并不適合這種轉變,這一點現在已初見端倪。當人口大量轉移出農村后,縣以下的人口將大幅度減少,縣級財政的稅基規模也將隨之大大減少。在此情況下,縣以下政府的稅收無法維持其正常運作。有人主張縣級以下政府應虛化,主要采用村民自治的方式,政府應設在地市級,同時把省的職能精簡。雖然超前,但有一定的合理性。 (八)人口政策問題。大部分國家在達到高收入水平后才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而我國則在中低收入水平就進入老齡化社會。這里需要考慮兩方面的問題:1、要盡快建立一個切實可行的社保體系,一方面不能在將來成為政府財政支出的大窟窿,另一方面必須給老年人提供足夠的生活保障。2、要重新思考我國的人口政策。人口政策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人口質量,一個是人口數量。人口的質量亟需提高,這應是無可爭議的。在人口的數量這一方面,我國現在的政策是從如何壓低生育率、減少人口增長的角度出發來制定的。傳統上認為我國龐大的人口規模是經濟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但是到底人多是負擔還是優勢?若認為人口規模一定會限制經濟發展,為什么改革開放以后,我國人口密度最高的沿海地區卻是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發展戰略的轉變,如果按照比較優勢,應該多發展勞動力比較密集的產業。這些產業不僅是我國最有競爭力的產業,同時又可以容納最多的就業,創造最多的財富,資本的增加最快,產業的升級速度也最快。如按照這種發展模式,人口規模并非劣勢。況且,當收入水平提高后,生育率自然會下降,現今所有發達國家的人口問題均是在于人口生育率過低,無法維持自然的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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