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業援助推出新標準: 愿勞者多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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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06日 15:09 新聞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日前獲悉,從4月份起,本市將再次提高低保家庭中有勞動收入人員基本生活費抵扣標準,其基本生活費抵扣標準從每月340元提高到每月390元,其他成員仍按每月290元標準。而低保家庭成員就業后,“救助漸退”照顧時間也將延長到2-6個月。 為鼓勵低保家庭成員積極就業,體現干與不干、有勞動收入與沒有勞動收入的區別,市民政局、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推出了促進本市城鎮有勞動能力人員就業援助新 按新規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鎮居民低保標準、處于勞動年齡段且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人員(包括申請生活困難補助的協保人員),和已經享受本市城鎮居民低保的處于勞動年齡段且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人員(包括已經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協保人員),屬于就業援助對象。就業援助對象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求職登記。 對符合就業特困條件的就業援助對象,勞動保障部門將在3個月內保證其安置上崗。對不簽訂“接受就業服務承諾書”和“就業雙向承諾書”的,民政部門可以不予受理低保申請。 (記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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