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要進“黑名單”員工可再另獲25%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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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5日 16:34 北京晚報 | ||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征求意見稿)》開始征求市民意見 -標準工作時間外加班,支付小時工資基數的150%; -休息日工作,支付雙倍加班工資; -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三倍加班工資 本報訊(記者楊昌平)4月9日上午,北京安瑞食品有限公司的22名職工從石景山法院執行庭領到了被拖欠的18萬元工資。如果正在征求市民意見的《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征求意見稿)》在此之前實施,這22名職工還能另外得到占被拖欠工資25%的經濟賠償,而北京安瑞食品有限公司則要被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列入發放工資信用不良的“黑名單”。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征求意見稿)》由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推出,今天已開始面向全市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20日。 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合理確定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進行監督,并可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勞動保障部門須在60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答復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須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至少應支付雙倍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至少應支付三倍加班工資。 這份征求意見稿規定,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任一行為,在全額支付之余,均須另行賠償25%。而該用人單位則要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通報,并作為信用信息記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依照有關規定限制其注冊登記、對外投資、行政許可和資質等級評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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