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警惕“試用期”陷阱 大學生擇業要擦亮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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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3日 14:11 揚子晚報 | ||
在試用期內,為了讓用人單位滿意,某高校畢業生小王在一家企業里拼命干了兩個多月的活。就在試用期快要結束的時候,老板借故把他解聘了,讓他難以接受的是,當初雙方談好的月薪也付之東流,更嚴重的是,小王以為自己工作已經能夠確定,為此他還錯過了許多其他單位的招聘。 小王是南京林業大學學生,去年年底,通過一次人才交流會,他和南京一家物流企業 小王告訴記者,當初招聘時,用人單位就已經知道自己是一名大專生,現在卻以學歷不符合為由終止協議,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免費使用勞動力的行為,這對于正在求職期的大學生來說,是一種欺騙。 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利用大學生求職心切的心理,廉價甚至免費使用勞動力的事情在每年大學生求職期都有發生,由于這個時期的大學生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書,仍然是學生身份,這個時候發生的勞動糾紛嚴格意義上說,不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因此,勞動部門相關人士提醒求職大學生,試用期內,大學生最好和用人單位簽訂一份試用合同,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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