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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嚴限企業冠用校名 400家傍名企業面臨更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7:52 新京報
要求400多家傍名企業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更名 據新華社電 (記者余靖靜)為維護學校的品牌與聲譽,浙江大學日前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企業對該校校名的使用。 根據浙江大學近日出臺的《企業冠用校名管理辦法》,除了“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浙江大學科技園有限公司”兩家浙大全資企業外,其他企業在改制、重組或工商變更時都不得用“浙江大學”全稱來冠名。已設立并冠用“浙江大學”校名全稱的企業,必須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更名。確有困難的,短期內可改為浙江“浙大”或杭州“浙大”作為過渡,在3年內逐步停止使用。 浙江大學表示,校名是浙江大學寶貴的無形資產,規范校名使用是維護學校校名的合法權益。 據統計,使用浙大校名的企業曾達到400多家。為規范浙大有關產業的管理和運作,浙江大學成立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并逐步進行企業冠用校名整頓工作,在取得工商部門的支持后,對一些校名使用嚴重不規范、與學校無關而冠用校名的企業進行了清理。目前,與浙江大學有關而冠用“浙江大學”的企業減至30家,冠名“浙大”的企業減至152家。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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