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名業主起訴獲賠
本報訊(記者王麗娜)因延期交房,大興彩虹新城小區的業主與開發商對簿公堂,開發商辯稱“奧運”影響施工屬“不可抗力”。記者昨天獲悉,大興法院判決,北京福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100余名業主支付違約金1000余元至5000余元不等。
3年前,張女士等人與北京福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購買位于大興區黃村鎮彩虹新城小區的房屋。合同約定,交房日期是2008年9月。當年9月,開發商發布延遲交房通知,幾個月后,開發商才交房。
張女士等170余名業主認為,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使其利益受損,遂起訴到法院,索賠260余萬。去年1月20日,大興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庭審中,北京福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認可延期交房的事實,但辯稱“奧運”召開前夕,相關部門發布文件,就奧運會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監管等事項做出相關規定。公司為實現綠色奧運,限時施工,才導致奧運會后延遲交房。合同約定,遇不可抗力,開發商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法院認為,開發商配合政府法規、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是其應盡的義務。奧運會期間的政府措施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施工進度,但法院只能酌情減輕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違約責任。
業主的代理律師侯安春說,提起訴訟的170余名業主中,除30余名業主與開發商簽訂了補償協議敗訴外,其他業主均獲賠償。一審宣判后,部分業主上訴。近日,中院終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