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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虛假廣告也敢懸賞10萬挑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0:27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李克誠 為證明自己的藥品療效很好,青海一藥企在媒體刊發廣告,對若干“康復典型”予以大張旗鼓的宣傳,并懸賞10萬元征集“挑刺者”。孰料,其中一個“康復典型”事后公開“辟謠”,宣稱該廣告虛假宣傳,并將藥企告到法院,要求對方兌現承諾,向自己支付10萬元賞金。 早報記者昨天獲悉,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重審后作出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法律界人士認為,該判決對當前部分藥企不負責任地夸大宣傳、廣告促銷都是一記重擊,不僅為“較真”消費者維權樹立了樣板,也給其他類似藥企敲響了警鐘。 荒誕:“造”出“康復典型” 患有20多年痛風病的李季良是南通市通州區廣電局的退休干部。2004年7月,他在江蘇某報上看到一則廣告,稱由青海某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痛風舒”膠囊能“從根本上治愈痛風”,且“不會復發”。 然而,在服用了數千元的該藥后,李的痛風仍反復發作。更令他感到氣憤的是,他服用該藥康復的“消息”被制作成廣告散發,并在該廣告上刊登了李季良的照片、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 該廣告稱,許多服用藥效很好的老人“一再要求我們一定要把他們的照片登在報紙上”,并稱李就是其中一位“志愿者”。 較真:狀告藥企索賞10萬 該廣告還稱,藥廠將設立“有獎舉報”:“有人懷疑他們都是藥廠花錢請來的媒子,為了證實事情的真實性,一例有假,愿給舉報人獎勵人民幣10萬元整。” 感覺“上當”的李季良開始逐級向工商部門投訴,不久,江蘇省、南京市工商部門先后對該違法廣告進行查處,并作出罰款10多萬元的行政處罰。 2006年8月,李季良把“痛風舒”的生產商———青海某藥業有限公司及刊登廣告的某媒體告到了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李季良認為,他服用廣告藥品后并未康復,顯然該廣告是虛假的,藥廠應兌現承諾,給舉報者10萬元獎勵。 日前,經過一審、二審、重審后,法院判令青海某藥企向李季良支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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