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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流浪乞討者生存狀態 職業乞丐節假日賺千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07:14 北京晨報
值勤民警將小華解救出來。 一老年乞討者蹲在過街天橋上要錢。晨報記者 郝濤/攝 調查顯示,有近一半乞討者不愿進入救助站尋求幫助。資料圖片
人大教授揭秘流浪乞討者生存狀態 4月20日上午10時,一輛白色金杯車停在位于海淀區西北旺鎮唐家嶺村的海淀區救助管理站門口。4位自稱是河南民權和兩位自稱是山東曹縣的老人來到救助站,想要接走前幾日被110送到救助站來的“家人”。其中一位約60歲左右的老太太便開始大哭,鬧了約半個小時后,工作人員只好讓他們把人接走。這一幕在海淀區救助管理站頻頻上演,這些職業乞討者大都不愿意在此多呆。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李迎生及其課題組歷時兩年的調查研究,日前發布了一項關于北京市流浪乞丐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職業乞丐多數不愿進救助站。近日,記者對李教授進行了采訪。 職業乞丐·辛酸 一年6000元被連“租” “他們是我老板,不是我爸媽” “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4月5日中午,北京街頭,一名雙腳畸形腐爛、無法行動的少年坐在簡易滑輪車上,正被一對男女使勁拉扯,少年則大聲哭嚷著不愿離開。 執勤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盤問。拉扯這名殘疾少年的是一對夫婦,他們自稱是孩子的父母,但殘疾少年卻大聲對民警喊道:“不,他們是我的‘老板’,不是我的爸爸媽媽。他們逼我要錢,我不要跟他們走。” 隨后,民警將這三人帶回分局進行審查。從少年隨身攜帶的戶口簿得知,這名殘疾少年名叫小華(化名),今年13歲,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要帶他走的這對夫婦分別叫做宮保良、王素蘭,與小華是雇傭關系,他們出錢把小華從其父母手中“租”過來,利用小華肢體殘疾在大街上乞討要飯來牟取利益。 由于不堪忍受虐待,去年冬天,小華偷偷跑了出來,跟一名叫大明的少年一起去了石家莊,由于在那邊被媒體關注,所以只好又回到北京,沒想到這次在街頭被“老板”碰到了。 錢沒討夠就會挨打 “我實在受不了,只能逃跑。”小華說。 小華出生在河南睢縣一個農村家庭,天生雙腳殘疾,脊背又長了拳頭大的一個腫瘤。“我們家一共4個孩子,我是老三,除了我,他們都在上學,因為那兒的所有學校都不收我。”小華回憶,自己8歲那年,宮保良夫婦突然來到村里,挨家打聽村里哪家有殘疾的孩子。“那時我正在外面,他們一眼就看到了我,然后就找了我爸媽,提出要把我租走。說是帶我出去做生意,實際就是讓我出去乞討。后來爸媽就讓我跟他們走了,第一年的時候他們給了我爸媽4000塊錢,以后幾年,每年都給我家6000元。” 在這5年中,宮保良夫婦帶著小華到過重慶、杭州、武漢和天津等地乞討,來北京乞討也已兩年。小華說,這幾年他過得實在艱難,一天只能吃一頓飯,每天老板把他放在一個地方,他就在這個地方乞討。一天收入多則兩三百元,少則幾十元,到了晚上老板把他乞討要來的錢收走,帶他回家。如果沒有要到那么多的錢,回到家中就會挨打。 上交錢時脫衣檢查 因難以忍受虐待,小華曾逃跑過好幾次,但每次都被老板找了回來,回來后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我這已經是第四次逃跑了,沒辦法啊,有一點事不順他們的心就得挨打。”小華說。 除了小華,宮保良夫婦還租借了和自己一樣有殘疾的五六個孩子,他們每個人都挨過打。輕的時候被打幾個嘴巴,重的時候就用鐵鎖鏈子抽,還有一次,自己的耳朵被他們用鋼針扎穿了。 “每天討來的錢全都要交給他們,我還得脫光衣服給他們看我確實把錢都交了。”小華說。由于身體有殘疾,這些孩子都跑不遠,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跑過,但又被抓了回來,“然后就被打得更厲害了。”小華第一次逃跑是在天津,“后來我被那里的記者發現,我的事被登在了報紙上,他倆立刻就找到了我。” 自由后還想繼續乞討 小華說,如果沒有宮保良夫婦的控制,他還是比較喜歡乞討的,因為比較自由。“每天討的錢就可以自己支配,不用上交,自己想買什么東西吃就買了。”小華充滿向往地說。 差不多一年以前,小華在乞討了一整天后,帶著幾百元錢乘上當晚的列車逃到了石家莊。一個月后,王素蘭就追了過去將他抓住,小華趁她上廁所的時候,再次逃跑,最后又回到了北京。 “我怕他們被警察放出來。”小華說,然后再次被他們找到,到時候如果沒有警察管,可能又要挨打。當民警表示要送小華去救助站時,這位殘疾少年卻表示出十分的不情愿。記者問小華以后想干什么。小華說:“還是繼續乞討吧,如果北京呆不下去了,就去其他的城市。因為他有殘疾證件,不管去哪兒,買火車票都能優惠,而且列車員都會非常照顧他。” 就在小華進入救助站的第二天,就有人把他從救助站里接走。目前,宮保良夫婦已被警方拘留。 職業乞丐·鏡頭 困難型乞討 被兒媳婦趕出家門 近日的一天早晨剛過7點,就有一位年老乞討者背著個布包,來到過街天橋上蹲著要錢。早上比較冷,他穿得很厚,頭上戴著帽子。 記者發現,從早上7點到8點左右,總共有15個人給他錢。加起來總共有10塊錢左右。這位乞丐說,他以前也是比較晚才出來討的。但是有一次早上他醒得比較早,反正睡不著,索性就出來要飯了。就是那一次,他發現早上七八點的時候街上給錢的人比較多,因為很多人在等公交車上班,都會準備零錢,而他就在公交車站附近的過街天橋上要錢。 8點半左右,他從布包里掏出頭天一個路人給的半包餅干吃了起來。他說自己是河南人,今年53歲,目前跟老伴住在地下通道里。他老伴也在乞討。說起為什么要出來要錢時,他很激動地豎起4個手指說:“4個兒子,沒有一個有出息。兒子都結婚了,我和小兒子住,但是小兒子的媳婦把我們趕出來啦。” 14時許,過街天橋上開始有人擺地攤,他只好走到天橋兩邊的樓梯上坐著。據記者目測,他們倆今天總共要到了三四十塊錢。 欺騙型乞討 一家三口“落難”求助 在海淀區雙安商場附近,活躍著4撥欺騙型的乞討者。其中有年輕的孕婦,有兩個學生打扮的男性,還有一家三口。他們衣著打扮都比較整潔,跟普通人一樣,乞討的理由都是沒錢了,要點錢吃飯和當作路費。 這個一家三口,夫妻倆30多歲,帶著一個5歲左右的小男孩。丈夫身高1.8米左右,戴一副金絲眼鏡,身穿黑皮夾克和西褲,衣著光鮮,皮鞋光亮。在他們面前放著一張硬紙板,上面寫著“落難人士請求幫助,因為錢財不慎丟失,小孩又感冒,請好心人施舍幾塊錢,給小孩治病和買點零食”。附近賣報紙的告訴記者,這一家人在此乞討已經有多半年了。 調查數據 近半乞丐拒進救助站 2003年,《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出臺后,救助管理制度遇到了發展中的難題。受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委托,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迎生歷時兩年針對本市流浪乞討人員的現狀、成因及救助管理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了調查。 此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000份,對象主要包括救助站內的受助者和街頭流浪人員,實際完成并回收有效問卷670份,其中80%的受助者表示自愿進救助站。但對曾有乞討經歷的受助者進行調查時發現,有近一半的人表示是非自愿進救助站的。這就凸顯出目前的救助管理辦法在救助對象上出現了目標與現實的偏離。 李迎生教授說,按照救助管理辦法規定,被救助的對象必須按照自愿的原則,“但事實上,職業乞丐不會為求三餐而斷絕自己的財路,而真正有困難的乞丐若進站救助也解決不了自身的根本問題,所以,他們一般都不會自愿求助。” 最長的滯留兩年 海淀區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鄧萬來對記者說,站里被救助的50人中有30多人都是長期滯留人員,最長的在這里已經住了兩年。海淀區救助管理站站長趙長林說,按照規定,實施救助的期限一般是10天以內,但實際情況卻不可能都按這個規定去做。30多名滯留人員中包括智障兒童、殘疾人和行動不便的人等,他們沒有地方可去,所以只能在救助站里住著。 85%不符合救助條件 據工作人員介紹,救助站內一位30多歲姓趙的被救助者已經是這里的常客了,只要身上一沒錢他就會主動到救助站內接受救助,“其實他身體挺好,但就是不愿意干活,站內給了他回家的路費,讓他買票回家,結果沒過幾天他就又回到這里。” 海淀區救助管理站站長趙長林說,“在救助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救助對象需要符合4個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本無法落到實處,救助站實際救助的人員并不是制度所規定的人員。” “可以說,目前我們救助的對象中85%都不能同時符合救助條件,但對于想騙吃騙喝的人,救助站一旦核實其身份就會終止救助。”趙站長說。 站長爆料 職業乞丐七天能賺幾千元 據海淀區救助管理站站長趙長林介紹,現在救助站每周一、三、五三天,站內一名正式工作人員帶兩名保安,與公安、城管等部門配合在繁華地段進行主動救助,“如果遇到‘五一’、‘十一’等節日,就要天天出去救助。” 趙站長坦言,對于職業乞討人員的救助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矛盾。“主要原因是這些職業乞討人員通過乞討可以賺到錢,而待在站內就沒有收入來源。比如今年春節期間,許多乞丐在白云觀廟會上扎堆兒,他們說一天可以收入五六百元,這樣七天就能賺好幾千元錢。如果他們進救助站怎么會踏實?” 趙站長介紹說,一般對救助對象包括職業乞討人員的救助期限為10天,但現在的情況往往是,職業乞討人員剛到救助站一兩天,就會有同伙以各種借口來接他們出去。“因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不準他們出去,所以我們一般情況下只能讓他們走。有的職業乞討人員已經被送到救助站好幾次了,我們經常和他們打拉鋸戰。”趙站長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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