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翼虎召回:等待期招致車主質疑
2013年12月28日,長安福特宣布因前轉向節質量問題召回近8萬輛翼虎SUV。然而,翼虎“斷軸門”事件并未因此結束,由于正式實施時間遠在2014年2月21日,兩個月的召回等待期使長安福特面臨著車主們新一輪的質疑。
召回等待期達兩個月
長安福特在召回聲明中寫道:“由于備件準備原因,本次召回活動將從2014年2月21日起開始實施。在此之前用戶如發現車輛使用過程中存在異常,請與當地經銷商取得聯系,安排檢測事宜。”這就是說,自召回之日起,眾多車主將面臨近兩個月的召回等待期。在這段時間內,車開還是不開就變成了一個大問題:照常開車,則有駕駛風險;暫不開車,兩個月不能使用,折舊費由誰承擔?
這一召回準備期似乎合情合理。從召回流程的角度,汽車媒體人賈江偉對《消費者報道》記者說:“車企在發布了召回公告后,一般都需要適當時間來為必要的補救措施做準備,所以車主往往需要稍等幾天來等待召回的真正執行,國外也會有超過一個月執行的召回過渡期案例。”
他進一步分析道:“在發布公告以后,并不意味著經銷商的技術人員就做好了準備。整個過程中,車企的工程人員需要分析問題成因,然后拿出可以執行的解決方案,如果安全問題的發生部位涉及核心系統,那么關鍵系統的零部件同樣需要調度給各經銷商,這顯然需要時間。另外,技術人員同樣需要接受專門的指導來執行好整個解決方案,畢竟哪個車企都不希望在召回解決方案執行后再出現二次問題。”
然而,這無法打消車主心中的疑慮。深圳車主李沖的翼虎于2013年6月購買,屬于召回范圍內,他也收到了4S店發送的召回短信。對于行車安全,他顯得很擔心。他對記者說:“現在雖然車還開著,但是很擔心斷軸事故會不會發生在自己頭上。”臨近春節,他打算開翼虎回湖南老家過年,但“一想到高速斷羊角,就覺得很恐怖。”事實上,像李沖這樣對翼虎車毫無安全感的車主不在少數,另一部分謹慎的車主則選擇在更換轉向節之前盡量不開此車。
記者了解到,已有一些車主發起了《翼虎車主呼吁書》,并得到積極響應。其訴求主要包括:“更換缺陷部件的當天,對車主做出象征性誤工費的賠償。對于跨城更換部件的車主,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交通補助;廠商必須對更換羊角前的這段真空期做出安全承諾。承諾此期間發生任何翼虎事故或傷及性命的車禍時,啟動事后質量追蹤,舉證表明事故與質量無關,并且協助車主辦理保險索賠事務。”
車主的擔憂實屬情理之中,由于前轉向節質量問題為重大的行駛安全隱患,因此在未更換轉向節前駕駛會有一定風險。那么,長安福特是否會為車主的誤工費、折舊費埋單,或者為車主規避風險提供一定服務與保障呢?
對此,長安福特的公關部門在給記者的回復中表示,“長安福特經銷商將為所有召回車輛免費更換前轉向節。這是一個長安福特的主動召回,正常使用的車輛不會受到影響。如果消費者擔心存在風險,建議聯系所在地經銷商安排檢測。”
車主權益難得法律保障
車主在召回等待期間如果產生經濟損失,能否得到補償? 汽車行業分析師封士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召回條例的不完善,使得車企鉆了中國法律漏洞的空子”。
“關于對間接損失的賠償,目前在法律上仍是空白。”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說:“三包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制定涉及到車企利益、消費者權益等多方面問題,需要全盤考慮。目前,國內汽車法律與國際接軌,實行召回制度,車企免費為車主更換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對車主的間接損失進行賠償仍然任重而道遠。”
這也就是說,即使在車企宣布召回之后,車主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仍是難上加難。封士明指出,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質檢總局監管的缺位。對大眾DSG召回事件持續關注的他向記者表示:“質檢總局應該對召回過程、進展、結果等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和公布。然而,在大眾DSG責令召回之后,質檢總局沒有任何聲音。在召回條例不完善的情況下,官方的不作為更使得召回的后續效果并不理想,在這一點上,長安福特也在走前人老路。”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受訪車主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