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陳斯斯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機關在打擊食品犯罪保衛餐桌安全專項行動中偵破的十起打擊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蘇制假售假犯罪團伙用狐貍、水貂、老鼠肉等未經檢驗檢疫的動物肉制品冒充羊肉銷售至蘇、滬等地農貿市場。
對此,上海市食安辦副主任顧振華昨日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市食安辦已經與公安部進行聯系,將會根據公安部提供的相關線索,聯合公安、工商、質監等多個監管部門,進一步調查“假羊肉”具體銷往本市哪些市場,以及具體的銷售數量。
根據公安部網站5月2日發布的消息稱:2013年2月,在公安部統一協調下,江蘇無錫公安機關出動200余名警力,在無錫、上海兩地統一行動,打掉一特大制售假羊肉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63名,搗毀黑窩點50余處,現場查扣制假原料、成品半成品10余噸。
經查,200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衛某從山東購入狐貍、水貂、老鼠等未經檢驗檢疫的動物肉制品,添加明膠、胭脂紅、硝鹽等冒充羊肉銷售至蘇、滬等地農貿市場,案值1000余萬元。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指出,未經檢驗檢疫的動物肉制品可能攜帶大量細菌和病毒,也可能存在過敏源,不能作為人類的食用肉類。
至于為何會拿狐貍肉、水貂肉這類稀少珍貴的肉制品冒充價值次之的羊肉,厲教授分析,山東存在部分狐貍和水貂養殖場,養殖場主取其皮毛可制成大衣銷售,是一筆很客觀的收入,但除去皮毛,剩余的肉類無法得到有效處理,可能因此通過非法途徑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