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國家藥監局約談要求修改說明書
新快報訊 記者龐倩影報道 日前,中國香港衛生署、中國澳門衛生局2月5日發布公告稱云南白藥5款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烏頭堿類物質,引發市民關注。昨日,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關于云南白藥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說明》,確認其配方中含有烏頭堿類物質的同時,又強調云南白藥通過獨特的炮制、生產工藝已使該物質毒性得以消解或減弱。而據了解,此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約談了云南白藥有關負責人,要求企業及時修改說明書,增加藥品安全風險的提示內容,確保用藥安全。
據記者了解,中國香港衛生署、中國澳門衛生局2月5日發文,指令藥物進口商豐華(香港)公司回收五款中成藥,分別為“云南白藥膠囊”、“云南白藥散劑”、“云南白藥膏”、“云南白藥氣霧劑”和“云南白藥酊”,因上述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烏頭堿類物質。雖然香港衛生署暫未接獲使用產品后的不良反應報告,但根據產品注冊資料及中藥文獻,有關中成藥的成分不應包含被檢驗出這一成分,故指令回收。
對此,云南白藥昨日回應稱,云南白藥創制于1902年,1956年國務院保密委員會將云南白藥處方、工藝列為國家保密范圍(戰備物資)。“云南白藥配方中含有烏頭堿類物質。含有烏頭堿類成分的藥材在炮制前后毒性的變化與雙酯型烏頭堿的含量有密切關系、毒性完全不同。通過炮制,烏頭堿水解成烏頭次堿并進一步水解成苯甲酰烏頭原堿,可使毒性大大降低。”據其披露數據顯示,在2010年至2012年間其共生產銷售云南白藥(4g/瓶)1億瓶、云南白藥膠囊(0.25g/粒)17億粒,而三年間共監測到的相關不良反應共計28例,主要表現為皮膚過敏、發癢等。但說明中也強調,云南白藥為純中藥制劑,是處方藥(散劑、膠囊劑),需在醫生指導下用藥,應按醫囑及說明書使用。
業內人士表示,云南白藥被回收的有關產品主要用于跌打損傷及肌肉酸痛,而烏頭堿類物質可能帶有毒性,如不當使用可引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惡心、嘔吐及四肢無力等不適癥狀,嚴重者更會引致危害生命的情況如呼吸因難和心律失常。此前云南白藥因在美國銷售的產品說明書中標注藥品成分遭遇風波,并在內地引發訴訟。云南白藥方面也表示,“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對云南白藥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相關情況非常關注,已多次就此和企業進行面談和電話溝通。公司將按監管部門要求完善后續工作,以確保公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