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稱產品總體安全 要求修改說明書
商報訊(記者 肖瑋)云南白藥旗下多款產品因含有毒烏頭堿而遭香港、澳門停用回收。昨日,云南白藥回應表示,除了承認確實含烏頭堿外,也強調其產品已有上億人使用,但未監測到嚴重不良反應。而國家藥監局則表示對此事非常關注,并且在港澳停售前已經約談了相關負責人,要求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同時,及時修改說明書。
事實上,近幾年來內地對于云南白藥安全性的質疑也時有出現,但港澳停售將問題擴大化。2月5日,因發現云南白藥樣本中含有未標示的毒性物質烏頭類生物堿,香港衛生署和澳門衛生局先后發文指令豐華(香港)公司回收以下五款產品,包括:“云南白藥膠囊”、“云南白藥散劑”、“云南白藥膏”、“云南白藥氣霧劑”和“云南白藥酊”,這些產品都屬于治療跌打損傷的常用藥物。而此事也導致云南白藥公司股價大跌。
據了解,烏頭類生物堿為毒性物質,中毒癥狀包括口部及四肢麻痹、惡心和嘔吐、四肢無力、呼吸困難及心律紊亂,甚至會因呼吸困難和心律失常危及生命。
對于在港澳遭停售一事,云南白藥公司表示,其藥品配方中的確含有烏頭堿類物質。但通過炮制,烏頭堿水解成烏頭次堿并進一步水解成苯甲酰烏頭原堿,可使毒性大大降低。云南白藥通過獨特的炮制、生產工藝,在加工過程中,已使烏頭堿類物質的毒性得以消解或減弱。
據介紹,2010-2012年間,云南白藥公司共生產銷售云南白藥(4g/瓶)1億瓶、云南白藥膠囊(0.25g/粒)17億粒,但在公司開展的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中,三年間共監測到涉及上述兩款藥品的各類不良反應共計28例,主要表現為皮膚過敏、發癢等;未監測到嚴重不良反應。“產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毋庸置疑。”該公司強調。
國家藥監局則稱已注意到近期媒體對云南白藥含烏頭堿的關注,及時約談了企業有關負責人,要求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同時及時修改說明書,增加藥品安全風險的提示內容,同時,加強上市產品的不良反應監測,確保用藥安全。但國家藥監局也提及,云南白藥配方中含有烏頭堿類物質是經過審批的,產品總體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發現早在2009年,就曾有律師因為服用云南白藥出現過敏反應,遂發現藥品中含有毒性烏頭堿成分。隨后,該律師將云南白藥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其沒有在說明書中標明烏頭堿成分,侵犯了患者和醫務人員的知情權,未盡到警示義務。最終,這場訴訟因云南白藥為國家保密配方而被駁回。此后不斷有消費者以及律師對其安全性提出質疑。
“中藥含有毒麻品其實是非常正常的,有的時候中醫甚至講究以毒攻毒。比如土鱉蟲甚至砒霜等有毒物質都可能入藥,只要患者遵照醫囑用藥就不用太擔心安全性。”一位不愿具名的中醫院院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過他強調,雖然經過長期臨床驗證,有毒物質入藥對大部分患者來說是安全的,但藥企必須在藥品說明書中詳細列出不良反應以及禁忌等,如果未列清應屬企業責任。
除此之外,上述中醫院院長還透露,由于文化差異,中藥在出口港澳臺乃至海外時經常需要按照當地規定進行調整,比如部分中藥產品在出口時,必須去掉赭石、雄黃等含重金屬配料,但在國內銷售為了不影響效果繼續添加。所以,云南白藥事件也為中藥企業上了一課,今后藥企在出口時必須了解當地規定并及時進行相應調整。CFP/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