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曝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的云南白藥膠囊水分項目不合格,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公眾關注,隨后又有媒體曝出,云南白藥集團在5年之內被各地食藥監局曝光產品質量和虛假宣傳問題達7次。而有分析認為,云南白藥近年來主業產品頻出問題同“跨界”經營有一定關系。
膠囊水分項目不合格 回應稱原因或出在流通環節
中國經濟網記者在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12年第二期四川省藥品質量公告(總第24期)藥品抽驗不合格藥品品種(基本藥物)》中看到,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批號為20110213,規格:0.25g*16粒的云南白藥膠囊水分項目不合格。
24日晚間云南白藥集團發布公告對此事進行說明。據悉這也是該公司自2007年以來首次就此類問題發布公告。
公告稱,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抽檢不合格批次產品的原料采購、生產、銷售、流通全過程進行了梳理、審核、檢驗、分析排查。包括對該批產品的生產及檢驗記錄進行核查,生產記錄顯示,生產過程完全按公司操作規程進行,符合藥品GMP管理的要求,出廠產品檢驗符合質量標準;對該批次云南白藥膠囊的留樣進行了嚴格檢測,結果也符合標準要求;從市場上購入同一批次云南白藥膠囊進行嚴格檢測,結果也符合標準要求;對該產品的包裝設計及自上市以來的歷史記錄進行排查,云南白藥膠囊的包裝為具有較強隔離效果的雙面鋁塑鋁密封包裝,未出現過水分不合格的質量問題。
公告還表示,經綜合分析,該批次產品水分不合格極有可能因為流通環節的運輸、儲存、保管過程中受到外界物理或極端環境影響所致。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公司對發往該區域的該批次產品,已進行召回工作。該批次產品共生產199件,涉及金額為135萬元,占公司銷售收入比重極小(公司2011年全年銷售收入為113億元)。
5年7次上黑榜 涉及藥品質量、夸大療效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近5年來,云南白藥曾多次因藥品質量、夸大廣告療效等問題登上多地食藥監局黑榜。
2007年三季度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質量不合格名單中,云南白藥集團的“田七花葉顆粒”(批號2004066),“檢查干燥失重”不合格;“熱毒清片”(復方批號:20050310),“性狀”不合格。
2008年1月,北京市藥監局監測結果顯示,云南白藥集團無錫藥業生產的 “云南白藥創可貼”屬“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發布違規藥品廣告。”
2008年10月河北省河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抽驗不合格藥品通報中,云南白藥集團昆明云健制藥有限公司的 “燈盞花素片”(批號:20070470),“性狀”不合格。
2009年三季度,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稱云南白藥集團麗江藥業有限公司的“開胸消食片”(00309005批次)存在“重量差異”不合格情況。
2009年10月份,遼寧省藥監局發布的違法藥品廣告公告中,云南白藥集團文山七花有限責任公司的 “氣血康口服液”被指“夸大產品適應癥、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斷言、保證。”
2012年7月,云南白藥子公司大理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清肺抑火片(100726批號)便因重量差異被廣東省食藥監局列入“黑榜”。
2012年12月19日,四川省藥監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12年第二期藥品抽驗的36個不合格批次藥品,其中由瀘州紅嶺醫院監測的云南白藥膠囊 (20110213批次 規格:0.25g*16粒)被查出水分不合格。
分析稱產品質量問題與跨界經營有關
雖然云南白藥集團在公告中稱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可能出在流通環節的運輸、儲存、保管過程中,但有些分析人士還提出了其他的看法。
援引《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一位重慶藥品交易所一不愿具名的分析師認為,此次被查不合格產品為云南白藥的經典藥品,市場份額較大,此次之所以一反常態發布公告,是擔心影響經典藥的市場聲譽。而云南白藥在公告中將原因歸結為 “流通環節”,則顯得有些過于迫切規避責任,“流通環節對藥品會有一定影響,但是水分被蒸發就比較少見。”
該分析師還指出,云南白藥近年來主業產品頻出問題同“跨界”經營有一定關系,,“藥企發展大健康產業固然是一條發展之路,但不應放棄其主業,應當從主業中延伸出來,不能舍本求末。”
而在跨界經營上,云南白藥似乎樂此不疲。2004年,云南白藥開始嘗試銷售牙膏。據介紹,云南白藥的日化產品還包括洗發水、洗面奶、沐浴露等。公司管理層也未否認日化類用品是云南白藥目前發展的重點,云南白藥董事、總經理尹品耀解釋稱,“與藥品相比,日化類產品毛利較高,監管較少,止血類藥物的市場規模是有限的,日化類產品的市場規模要大的多”。
但同時也有人質疑稱,多元化發展也許會給中國本土藥企帶來全新盈利模式和可觀的利潤,但也可能讓藥企精力分散,影響藥品主業的研發等能力。
就在今年12月19日,云南白藥投資38億元的大理“雙溪健身苑”項目動工,這被視為其深度介入旅游地產之舉。
對此,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理事、華南城市研究院研究員吳新堅表示,多年調控之后,市場進入洗牌和調整階段,藥企進入地產業可能涉及股東結構變更,導致業務結構變更。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藥企進入地產可能面臨不少風險,如經營不力、資金無法收回等,或將影響主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