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劍)花費45萬余元購買了名牌的達芬奇家具,閑置兩年卻發現家具已經損壞,消費者唐女士將北京達芬奇家具有限公司訴至朝陽法院,索賠雙倍家具款90萬余元。昨天記者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消費者唐女士起訴稱,她于2010年11月在達芬奇家具建國門店購買了總價45.1萬元的家具。因各種原因,唐女士并未入住這套房子,這些家具于是閑置在屋內,有的甚至沒有拆掉包裝。近期,唐女士全家準備出國,準備將這些閑置的家具賣掉。但仔細檢查后發現,這些家具出現沙發把手側面板子松動、釘子外露、多處縫線脫落等問題。此后,唐女士曾與達芬奇家具建國門店聯系,但店方稱已經超過保修期。
唐女士表示,新家具閑置兩年就出現損壞,一定是其質量不合格,“當初賣的時候說得天花亂墜,卻賣給消費者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唐女士遂向朝陽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并責令達芬奇家具退還家具貨款及賠償一倍的賠償金,共計90.2萬元。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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