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9月2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報道,央行昨天發布《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要求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在發行方面,強調購卡實名制度、非現金購卡制度以及限額發行制度。央行這一表態,暴露出購物卡實名制一年多以來,存在的問題,依然不少。
國家七部委去年5月頒布了《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如今政策出臺超過一年,國慶中秋雙節在即,有記者發現,政策的執行非常不到位。按照《意見》的規定,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但實際情況卻是,在上海的一些商場,不管購買什么樣的購物卡,都不需要出示證件。還有一些地方,登記形同虛設,根本沒人檢查。《意見》規定,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這項規定的確限制了大額購物卡的購買,但是1000元以下的購物卡銷售卻反而火爆了起來,有消費者像螞蟻搬家一樣多次、多處購買,既不用登記證件,也不用逃避檢查,拿這樣的購物卡送禮,跟之前并沒什么太大的不同。
同時,還出現了虛開發票,購物卡變身文具等現象。另一方面,購物卡的銷售商也在想盡辦法留住消費者,比如,在沈陽的一些商場,購買購物卡,甚至有返點。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世文表示,如果商家嚴格執行實名購卡,可能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從而導致客戶流失,沒有哪位商家會傻到自斷財路,因此在沒有嚴厲處罰措施的情況下,部分商家自然會迎合消費者,以簡單的自行登記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無限量地推銷發卡。逢年過節送禮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
有企業的負責人說:“買東西未必能買到人家喜歡的,購卡送禮方便省心。”管理上看,購物卡管理涉及稅務、財政、人民銀行、工商、商務等多個部門,屬于多頭管理。
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說,《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對各部門的職責規定較為籠統,“目前社會上也沒有看到商家因執行實名購卡不力而受到處罰的公開通報,只打雷,不下雨,自然有令難行”。
一些專家認為,總體來看,商業預付卡在減少現鈔使用、便利公眾支付、刺激消費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當前商業預付卡市場存在的問題,擾亂了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助長了腐敗行為,容易滋生金融風險,必須加大執法整治力度。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說,購物卡市場每年產生的巨額現金流相當于一筆巨大的“沉淀資金”,這數億乃至上百億元的資金,對于商戶來說,意味著巨大的經營操作空間。“如果拿去做投資,出現投資失誤、資金虧損等情況,購卡人的權益將無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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