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敷衍了事”,購物卡實名制“卡”住誰?——商業預付卡實名購卡實施一年調查
新華網北京9月27日電? 國家七部委去年5月頒布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實施已超過一年。中秋、國慶兩節臨近,記者在上海、遼寧、陜西等地采訪時卻發現,商家購物卡銷售火爆的背后,是實名制在很多商場有“名”無“實”。
專家指出,實名購物卡流于形式,是“禮品經濟”和一些單位濫發獎金助推的結果。
流于形式,實名制有“名”無“實”?
亂象一:登記流于形式。
《意見》規定,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然而記者隨機走訪發現,敷衍了事大有人在。上海市徐家匯某商場的一位工作人員說,購卡超過5000元需要登記身份證號,但并不要求出示證件;沈陽市卓展購物中心,記者看到,在購卡辦公區張貼著關于實名登記的標識,但只需要在本子上登記,不需要查看證件。
亂象二:購卡化整為零。
《意見》規定,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但記者在各地采訪發現,1000元以下的不記名購物卡在商場和超市賣得最火。上海市的一位消費者說,通過“化整為零”、“螞蟻搬家”的方式,分次、分批購買1000元以下的不記名購物卡既可以躲避登記的麻煩,又可以逃避有關部門的檢查,“大不了多跑幾趟商場,送禮時多放幾張卡而已。”
亂象三:違規現金購卡。
《意見》規定,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但這一規定在一些商場超市也是形同虛設。記者在西安市解放路一家大型超市三樓的購卡接待區看到,現場的點鈔機不斷點出上萬元的數字,單位的購卡者大都以現金交易。
亂象四:出具虛假發票。
《意見》要求,發卡人在售卡環節不得出具虛假發票,但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商家可以按照客戶需求開具發票,名目五花八門。西安市解放路的一家大型超市貼著一個告示牌,上書:購卡后可以開出的發票名目,包括“茶葉”、“文具”等十幾個類別,也可以開成“會務費”等。
商家爭相返點促銷 “潛規則”致禁令難行
專家認為,超市、商場發售購物卡,本來是一種正常的商業活動。但由于購物卡為各類單位濫發獎金、逃漏稅款,甚至“權錢交易”提供了空間,所以專門發文規范施行實名制,然而,這一舉措最終卻是“有名無實”。
對商家而言,購物卡市場吸納的巨額現金相當于“無息貸款”,為籌集更多的資金,減輕公司日常運營的壓力,他們會想方設法擴大購物卡的銷售。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商家為了售出更多的購物卡,爭相返點促銷。沈陽北站家樂福超市售卡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萬元可以得到1%的返點;沈陽市奢侈品較為集中的萬象城一位財務人員告訴記者,購卡10萬元以上有1%的返點,50萬元以上有2%的返點,100萬元以上返點率則達到3%。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世文表示,如果商家嚴格執行實名購卡,可能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從而導致客戶流失,沒有哪位商家會傻到自斷財路,因此在沒有嚴厲處罰措施的情況下,部分商家自然會迎合消費者,以簡單的自行登記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無限量地推銷發卡。
逢年過節送禮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一家企業的負責人對記者說:“買東西未必能買到人家喜歡的,購卡送禮方便省心。”
一些單位為了規避財務檢查,動用公款購卡對員工濫發獎金福利,然后虛開發票入賬,也是導致實名購物難以落實的原因。
從管理上看,購物卡管理涉及稅務、財政、人民銀行、工商、商務等多個部門,屬于多頭管理。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說,《意見》對各部門的職責規定較為籠統,“目前社會上也沒有看到商家因執行實名購卡不力而受到處罰的公開通報,‘只打雷,不下雨’,自然有令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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