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和國慶節臨近,購物卡成為不少單位給員工發放福利的首選。昨日上午,記者以為單位辦理購物卡的名義走訪多家商場和超市,發現實名制的執行情況不一,但基本是走過場,不用身份證照樣能辦購物卡。
2011年5月,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明確要求購卡1萬元以上必須實名制,單位團購超過5000元應轉賬。
同年11月,國家商務部公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對購買(充值)記名卡和一次性購買10000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單位或個人,發卡企業應進行實名登記。
昨日上午10時許,在一家連鎖超市鐘樓店,記者詢問購買購物卡是否需要身份證,能不能現金結算時,工作人員表示:“不用看身份證,只要有個身份證號碼就行。”一名工作人員說,購物卡的面額從50元至1000元不等,使用支票、銀行轉賬和現金都可以辦理。
中午,記者在西門外一家大型超市的辦卡處看到,柜臺前圍滿了前來辦卡的市民,其中兩位女士拿著百余張購物卡正在清點。“要給單位員工辦購物卡,需要提供什么手續?”聽到記者說想辦理100多張、金額為1000元的購物卡時,超市的工作人員直接拿出一張購物卡辦理申請表讓填寫,上面有購買人的姓名、電話、申請總金額、身份證號碼等多個信息欄。當記者詢問需不需要身份證時,工作人員的答復卻是:“不用,只要提供所要辦理的購物卡數量和金額就行。”
隨后,在西梢門附近一家大型商場,記者看到會員之家墻上懸掛的公告上稱,個人一次性購卡50000元以上,單位購卡5000元以上須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等內容,但當記者向工作人員咨詢時,卻得到了不一樣的答案。
不過,在走訪中,記者也發現有些商場也在嚴格執行辦卡規定。在鐘樓附近一家大型商場,集團銷售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個人辦理購物卡必須提供身份證,企業辦理5000元以上購物卡須提供營業執照等和經辦人身份證,同時,超過限額以后就不接受現金,必須使用支票或銀行轉賬。(記者 李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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