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實名制執行一年多仍形同虛設 評:法律需更明確
中廣網邢臺9月1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去年5月份,國家下放了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個人辦理購物卡必須實名制,單位團購超過5000元應該轉賬。中秋、國慶雙節臨近,到超市辦理購物卡的單位和個人較平時多了很多,實名制推行一年有余,購物卡真的實名了嗎?
中秋、國慶雙節馬上到來,辦理購物卡又進入了旺季,記者走訪了河北邢臺市區幾家大型超市。記者事先準備好了身份證,向超市工作人員咨詢辦理購物卡的程序。
記者:辦卡需要帶什么證件不?
工作人員:拿現金就可以了,現金或銀聯卡。
記者:不用什么手續?沒有。
在另外一家超市,記者得到了相同的答案,接受現金、刷卡、轉賬等多種交款方式,并且不用進行實名登記。
記者:辦卡需要帶什么證件嗎?
工作人員:不用,帶銀行卡或者現金就可以辦。
記者:單位怎么辦?
工作人員:單位轉賬也行,交現金也行,刷銀行卡也行,都可以。
記者):帶什么手續?
工作人員:不用帶什么手續,來了直接辦就行。
記者:單位和個人一樣,只要帶著錢去就行?
工作人員:對對。
當記者問工作人員是否知道國家關于辦理購物卡的相關規定時,她們表示知道。
工作人員一:是有這個規定,但是說現在還沒有這么嚴吧,還可以辦。
工作人員二:咱這暫沒有執行這個。
河北凱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霍振芳說,在國家相關部門出臺商業預付卡實名制之前,中國人民銀行就有關于預付卡的相關規定,但一直沒有得到執行,使得這種預付卡屬于灰色地帶。
霍振芳:我們國家人民銀行有明確的規定,這種替代人民幣流通的預付卡必須要到人民銀行進行備案,但是我發現大部分商家根本不可能去進行備案。
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意見要求,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顯然,購物卡實名制執行一年多來,仍然形同虛設。霍振芳律師說,實名辦理購物卡的規定,是為了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從監管角度有了很大的進步。制定這樣的規則有很好的初衷,執行時沒有落到實處,主要是沒有相關的實施細則來做保障。
霍振芳:我覺得這個規定還是非常好,但是這并沒有解決我們多少實際的問題。為什么呢?第一個對商家沒有明確進行一個處罰;第二個也沒有規定如果商家在銷售過程中,雖然給你登記了,但是你掛失怎么掛,應不應該給你退錢,以及在相應的索賠過程中有一些問題,所以我覺得根本上來說還需要法律進一步明確化。
采訪中還有超市辦卡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實名制操作起來有些難度,比如公司購卡不可能把員工的身份證一一收來到超市登記再辦卡,如果強行登記會招來顧客的反感和不滿,這樣,顧客就會選擇到其他超市辦理購物卡,而超市方面也不想因此而使這批顧客流失。再就是,辦理購物卡實名登記之后給誰看也還是個未知數,所以盡管已經開始推行購物卡實名制,但實名的方式大多也都是走過場。而市民對此也表示出了擔憂,他們認為,如果把個人的身份信息在超市進行登記可能會造成信息泄露,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因此,購物卡實名制要想完全推行,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更加完善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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