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賬單與價簽不符 自稱促銷后未變價
本報訊 (實習記者劉佳)昨天下午,市民邢先生在物美大賣場大興店購物時發(fā)現(xiàn),農(nóng)夫山泉礦泉水的標簽價格為1.1元,收銀賬單價格卻為1.5元。賣場客服負責人表示,促銷后由于工作人員的疏漏導致未能及時變價。
昨天下午3點左右,市民邢先生和朋友在物美大賣場大興店購買礦泉水。“我比較了一下,發(fā)現(xiàn)農(nóng)夫山泉500毫升的礦泉水只有1.1元,比平時便宜”,結(jié)賬時,收銀臺卻顯示價格為1.5元!拔疫以為是自己看錯了,特意回到飲料區(qū),確實標的是1.1元”。邢先生拿著價簽和小票來到服務臺,對方表示愿意4毛退還差價,但遭到邢先生拒絕。
昨晚,物美大賣場大興店的客服科科長相女士解釋說,此前促銷時,農(nóng)夫山泉的價格是1.1元,后來自行變價時,促銷員忘記撤換價簽,導致收銀賬單價格與價簽價格不一致。相女士承認是賣場工作人員的疏忽,對顧客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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