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上萬元一兩的血燕,被爆出是經染色制成的,而且部分血燕有害物質亞硝酸鹽超標350倍,甚至重量還是用魚膠、果膠、瓊脂粉撐起來的。
日前,問題血燕在全國范圍內頻頻被爆出。為了巨大的市場,相關利益方甚至請了假專家演了一場新聞發布會進行說明。
業內人士指出,除了血燕,白燕也同樣存在問題。有藥材行業的資深人士則表示:燕窩產量稀少,根本滿足不了龐大的市場。在清平市場從事藥材生意數十年的周先生甚至表示:燕窩行業太亂,近年有親友找他買燕窩時,他都勸阻了。
而行業分析則認為,這次燕窩事件統一曝光,有助于行業清理,促進長期發展。
曝光:無中生有造血燕
血燕,據民間傳說,是金絲燕吐血而成的。而事實上,并沒有任何事實可以支撐這一說法。相反,行業潛規則顯示,目前市面上的血燕,大多都是人工炮制而成的。
在清平市場菜籃橫街從事幾十年藥材生意的周先生介紹,十來年前,東南亞就開始專門有教授如何給燕窩增重、美化或直接造假的課程,“幾百港元,一兩天就能學成。”而血燕,更是無中生有的產物,“幾乎全是染的,尤其是顏色均勻的,百分百人工制成。”
目前,全國范圍內正在大力整頓燕窩市場。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對血燕抽查結果,抽查的3萬多盞共計20萬克問題血燕中,平均亞硝酸鹽含量達4400毫克/千克,最高達11000毫克/千克。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亞硝酸鹽僅允許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殘留,限量為30毫克/千克,熏制火腿最高殘留量也不得超過70毫克/千克。對非有意添加、自然生成的亞硝酸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國家標準》規定限量一般為3毫克—5毫克/千克,醬腌菜的限量也僅為20毫克/千克。
洋相:假專家辟謠
早在浙江省工商局公布血燕抽查結果前,燕窩行業正上演了一場鬧劇。
7月26日,自稱是“馬來西亞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局、馬來西亞出口獸醫檢驗局、馬來西亞燕窩出口公會”等機構官員的人士在杭州五洋賓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血燕的亞硝酸鹽超標問題進行“澄清”。出席的官員有馬來西亞出口衛生部(出口檢驗局)總監拿督凱孺哈興,馬來西亞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局局長拿督珉阿膜。
發布會聲稱,血燕并沒有造假,99%是真的,血燕的亞硝酸鹽含量也完全符合標準,只要經過幾個小時的浸泡和清洗,亞硝酸鹽就會消失,可以放心食用。
但事后,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根據工商部門的調查,這兩人是冒充的。事實上,馬來西亞也沒有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局、進出口衛生部以及出口獸醫部。
業內人士分析,燕窩在原產地的批發價最低每克只要8元,從原產地到批發商,再賣給經銷商,燕窩的價格逐倍增加,燕窩經銷的背后隱藏著利益鏈條。鄭宇民說,在馬來西亞,引燕窩是一個很大的產業,每年產量有200億元人民幣,引燕屋有5萬多間,95%都是銷往中國。所以中國市場有風吹草動,他們就著急,特別是一些利益的相關人就很著急,一著急就出洋相了。
市場:買還是不買
除了絕大多數血燕是被染色而成的外,白燕也并非安全無虞。業內人士稱,白燕背后也存在違規操作和造假的問題,不良商販還把魚膠、果膠、瓊脂粉加入燕窩之中以增加重量。
“經常有患者,尤其是孕婦來咨詢,要不要在懷孕期間進食燕窩滋補。我的回答是,可以吃花膠或者豬手來補充膠質,更安全。”廣東省中醫院婦科副主任醫生韓麗琳說。因為一直以來,燕窩一直存在重金屬殘留、激素等問題,“孕婦吃了品質不佳的燕窩,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利影響。”
由于沒有行業標準,燕窩處于監管盲區。在清平市場從事藥材生意數十年的周先生說,目前,市場上燕窩參假現象非常嚴重。燕窩采集下來后,通常洗掉黏在燕窩里的大量大毛。由于小毛是去不掉的,就會用漂白水漂白。通過這種方法制作的燕窩,雖然變白了,但會留下許多孔隙。很多業內人士就用凝膠或木薯粉填充。有些商家甚至給燕窩摻上保持水分的增重劑,使燕窩增重一倍以上。也就是說,目前市場上不加水、不加膠、不用防腐劑的燕窩并不好找。經常有懷孕的親友托他買燕窩,都被勸阻了,“真正好的燕窩,普通市場上很難買得到”。
中華燕窩行業公會秘書長官茂智則認為,目前有些媒體對燕窩食療文化給予否定報道,這是不客觀的。《本草綱目》、《金匱要略》等諸多古籍名著對燕窩“補氣潤肺”等的食療文化有明確論著;從古至今,燕窩譽為中華“八珍”之首,一直為大家所鐘愛,不能因為假血燕的出現而否定具有600多年悠久歷史的燕窩食療文化。
專家:如何選購燕窩
據行業人士透露,目前毛燕原料每公斤價格在1萬至1.2萬左右,純手工處理后的成本則去到每公斤2萬元左右,因為人工挑一盞燕窩需費時四五個小時,人工成本高昂。因此市售的燕窩,每克價格至少要在30至35元,才有可能是原始工藝制成的燕窩,而不是經過漂白增重防腐處理的產物。
官茂智介紹給消費者挑選燕窩幾點貼士。首先,天然燕窩:呈淺淺灰白或象牙白,如果燕毛雜質一定是百分百純手工挑洗,那么燕盞會有一些細小縫隙(裂縫),干度足干,單盞重量約4-8克。“超過10克,特別光亮的,則一般經過特殊處理。
而“問題燕窩”一般具有幾種特征:通體血紅(暗紅),多為假血燕;通體均勻雪白色,多為漂白燕窩;燕盞密實,光照下有反光,多為被刷漿過膠燕窩;燕盞濕軟不易碎,多為過度摻水;量多低價燕碎,多為漂白劣質燕窩。
據介紹,燕窩“至清至柔”,非大補之物,講究“溫和慢補”的食療文化。鐘愛燕窩的食補人士,一般需持續食用三個月以上,每周食用二次以上,每次食用一小碗即可,最佳食用時間是清晨空腹或晚上睡前一小時前食用。
南方日報記者 吳旦穎
■爆料
燕窩“勾兌”:500克原料生產出750克成品
血燕100%造假的新聞強烈沖擊到燕窩銷售,而燕窩行業的諸多“貓膩”也陸續被揭穿老底。日前,有業內人士踢爆價格內幕,稱門店零售價一般為出廠價的4倍以上。
打個對折還有賺
家住越秀區的黃小姐因為跟某品牌燕窩商關系熟,一直以“特價”購買燕窩。她向記者透露:“我買他家的產品都是7折價給我,有的還可以低到6折。所以說,這個燕窩的價格里頭水分大呀。估計就算打個對折賣商家還可以賺不少。”
而據廣州一位自稱“直銷”馬來西亞干燕的經銷商介紹,在她手里拿白燕的價格大概每克16元,“你倒手隨便賣個二十一二塊一克不愁沒生意,很好賺的”。
在以低價著稱的網上淘寶商城里,燕窩賣家掛出的價格更是參差不齊,同樣是白燕盞,有的價格低至十來元甚至幾元每克。
日前,有業內人士踢爆燕窩價格內幕,以消費者最常見到的,品相較好的化學除毛,加膠,含水量90%左右的白燕盞去年底的價格來講,燕窩出廠價(廣州交接)為12000―15000元每千克,批發價格是出廠價格的130%―150%,一般加盟商能拿到出廠價和批發價之間的價格,加盟商給下家的加盟價是自己拿貨價格的2倍,加盟店門市零售價格一般是出廠價的4倍。
如此,也就是說品牌商可以零售價3折的價格出貨,而店面也可以零售價6折的價格銷售。
“勾兌”肆無忌憚
除了大力宣傳燕窩珍稀昂貴的營銷手段鼓動老百姓多掏腰包,燕窩加工環節的“勾兌”大法更是如同給豬羊肉“注水”。
廈門一位從事燕窩行業多年的老板告訴記者,燕窩采集下來后,通常洗掉黏在燕窩里的大量大毛。由于小毛是去不掉的,就會用漂白水漂白。通過這種方法制作的燕窩,雖然變白了,但會留下許多孔隙。很多業內人士就用凝膠或木薯粉填充。有些商家甚至給燕窩摻上保持水分的增重劑,使燕窩增重一倍以上。
“很多加工場用化學藥劑除毛,節約了絕大部分人工成本;然后通過加膠、摻水、粘碎等手法,能夠把500克原料生產出750克左右的成品。”上述業內人士說。
通過專用的膠體(super77等),對燕窩進行涂抹,實現輔助定型、提高品相、增加重量、掩蓋瑕疵等多重目的,這已經是燕窩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燕窩行業是少數幾個商家隨意“勾兌”,而無需向消費者作出明確提示的行業之一,被勾兌到燕窩中的物質主要是水分、食用膠以及燕碎等成本甚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計的非燕窩成分。
有消費者反映,自己通過淘寶購買的盒裝干燕盞里面出現了不少碎渣,商家一般解釋為運輸過程中被碰碎了。真相果真如此么?
據了解,目前白燕盞的主流出廠價幾乎與毛燕原料相近,成本與原料持平豈不有違價值規律?
原來,大量食用價值較低的劣質原料,也成為冒充燕窩的廉價替代品。市場上有一類所謂的“實惠燕窩”:售價十元每克不到的燕碎,以及略貴于燕碎的燕條。不良商家將此類便宜原料混入正常的燕盞中,自然又能省下一筆。
南方日報記者 周照
■有此一說
血燕質量是最次的
一直以來,“血燕”都被燕窩銷售人員形容得神乎其神,稱其是燕窩中的極品,是燕子吐血而成的,不僅保健效用非凡,價格也相當不菲。最近血燕出現質量問題,人們才恍然大悟上當,佘自強表示“血燕更好更高檔”的說法是個天大誤會,“燕窩分白燕、毛燕和血燕三種,其中血燕質量最次。”
燕窩因燕子的筑巢地不同,分有巖燕和屋燕,廣東省中醫院知名中藥師佘自強說,我們常當作補品的燕窩是巖燕的燕窩,而巖燕的燕窩按質地有百、毛、血三等之分。“白燕窩是金絲燕初次吐出口的唾液凝固而鑄成的,呈淡白色,在三種燕窩中,質地和營養價值最高”。佘自強介紹,毛燕的質量次之,是燕子羽毛和唾液組成,含有一定雜質。至于曾經貴比冬蟲草的所謂血燕,佘自強說,比白燕窩質量差遠了,“曾經在泰國、印尼和菲律賓,聽當地采燕人說,血燕窩是生病燕子吐出的血做成的。”好比患上肺癆病的人吐出血來。
■記者觀察
食品安全監管如何化繁為簡
燕窩國家標準的缺失,是我國食品安全標準法律制度運行的一個現實縮影。《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盡管其第23條第2款規定,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但現實中,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主導權是2009年后才依法由國家質檢總局轉移到衛生部的。兩年來,我國食品安全方面國家標準法律體系只能說是初具雛形,標準缺失可以說是一個普遍現象。現實中,有的產品整體無標準可依,有的產品標準中缺少對必要項目檢測要求、檢測條件的具體規定。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方面國家標準法律體系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第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基礎薄弱,欠缺完備的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與數據,影響了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及時性;第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過程仍由行政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主導,《食品安全法》第23條規定的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機制仍有待進一步落實;第三,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的研究力量薄弱,機構、人員與經費嚴重不足。這些都制約了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及時制定,加劇了標準空白、缺失的現象。
是否標準缺失就可以任意胡來了?當然不是!衛生部于2011年6月20日頒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規定了作為食品添加劑的亞硝酸鹽的最高含量。血燕產品中亞硝酸鹽嚴重超標,至少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46條,性質上屬于食品生產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如果糾結于單個的標準,無疑會陷入“頭痛醫頭”的被動。因此,應該抓住主要矛盾化繁為簡。《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一切損害公眾身體健康的行為皆應以違法論處。
筆者認為,對很多具有共性的食品安全問題,應以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統攝 之,牢牢扣緊公眾健康安全這一核心。而個性化的國標則是有針對性地就某類產品超出統一大標準之外的“特點”再行具體要求。
實際上,《食品安全法》已經指出“整合”是總體工作方向:第21條、第22條授權衛生部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將已有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
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