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生活 > 臺灣統一集團三款飲料檢出塑化劑 > 正文
昨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再次更新臺灣地區公布的受塑化劑污染的問題企業及其相關產品名單,問題企業和相關產品分別增至280家和948種。
與此同時,塑化劑事件愈演愈烈,除了食品和飲料,塑化劑問題正向保健食品和藥品領域擴散。臺灣和內地都相繼爆出有保健食品和藥品被檢測出含有“塑化劑”成分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南方日報記者 牛思遠
實習生 楊云琴
動向 塑化劑蔓延至藥品兩岸緊急叫停問題藥品
據媒體報道,臺灣“生達制藥”生產的抗胃酸劑“保胃懸乳液”和“中國化學”生產的胃藥“益胃片”相繼被檢測出塑化劑。目前,問題藥品已經被下架回收,臺灣“衛生署”并限令島內制藥業界3天內自行清查。
臺灣有關部門昨日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對于違規者可處行政罰款6萬至600萬元新臺幣;對于違法并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金。此外,臺法務部門負責人曾勇夫也表示,不肖業者或按公共危險罪懲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獨有偶,與臺灣隔海相望的大陸地區也深受臺塑化劑風暴影響。6月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緊急叫停兩種含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保健食品———協和牌靈芝孢子粉片(國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種氨基酸片(國食健字G20100217),并要求對正在銷售的這兩種產品要立即下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告還表示,凡配方中含鄰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企業應立即暫停生產,對市場上正在銷售的產品立即召回。
據悉,上述兩項產品的生產企業分別為北京協和藥廠與青島美中天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稱“美中生物”)。美中生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稱,公司上述產品還在試生產階段,尚未上市銷售,目前成品及原料均已被藥監部門封存。
不過,該人士解釋說,公司相關產品中的塑化劑成分主要用于包衣的制作,并不直接添加進產品。“大部分藥品和保健品的包衣都廣泛使用這種材料,只是我們在上報的材料中列出了這個物質,所以才被喊停。”該人士表示。
追蹤 新版《藥典》“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列入藥用輔料用量限制和安全性存疑
在國家食藥監局數據庫,記者查閱發現,被國家勒令下架停售的兩款保健品——— 協和牌靈芝孢子粉和美中清素牌多種氨基酸片的主要原料中分別含有“鄰苯二甲酸丁酯”和“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這兩種物質均屬于鄰苯二甲酸酯類,與眼下備受關注的有毒塑化劑DEPH同屬一個家族。
在藥品保健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主要用于薄膜衣的制作。據了解,包薄膜衣的材料主要有胃溶型、腸溶型、水不溶型和輔助物料四種。而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就是屬于輔助物料中的肥溶性增塑劑類。
事實上,2010年頒布的新版《藥典》中,在藥用輔料目錄中明確將“鄰苯二甲酸二乙酯”列為可用的藥用輔料。但在條目中僅指出該物質類別屬于藥用輔料、增塑劑和包衣材料等,并沒有劑量、安全性等方面的限制或提示。
上海醫工院一名專家告訴記者,多年來醫藥行業對藥用輔料的管控比較松,不具備嚴格的安全性等方面的評價標準和限制。而對于這次藥監局“突襲”,他認為多數企業應當是有思想準備的。“盡管新版《藥典》允許,而且對其毒性還沒做完整的安全檢測,但謹慎總是好的,標準越來越嚴格也是必然的趨勢。”
據了解,盡管鄰苯二甲酸酯類的應用并未在藥用輔料領域受到明確限制,但相關企業對該產品的潛在危害都有一定了解,在受到詢問時也紛紛撇清干系,強調這類物質已經不再被用作藥用輔料。
山東濰坊一家化工企業銷售部劉經理稱,其公司的鄰苯二甲酸二乙酯不再用作藥用輔料,目前推薦藥廠購買具有類似作用但無毒的檸檬酸二乙酯代替。
而北京協和藥廠的人則告訴記者,對于被國家藥監局勒令停止生產和銷售的靈芝孢子粉片,他們公司從來就沒有上架過。靈芝孢子粉片有國家的批文,其處方也是經過國家正式批準的,但“從來沒有上市銷售過”。
此外,之前曾有媒體報道,在鈣片蓋舒泰和阿司匹林維C腸溶片的說明書中,均顯示其化學成分中含有“鄰苯二甲酸二乙酯”,而鈣片、阿司匹林又屬于常用藥,實際用量較大。對此,記者撥打了兩者的生產商珠海生化制藥和威奇達藥業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專家觀點安全攝入量不包括孕婦兒童國家藥典應完善定量標準
昨日記者也多次撥打國家食藥監局新聞辦的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據接近國家食藥監局的人士透露,目前該局正在匯總各地反饋的情況。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則透露,早在6月2日,該局就已發文要求各地市對保健食品企業開展含鄰苯二甲酸酯情況的檢查,截至昨日尚未有報告。
根據衛生部6月5日發布的《臺灣地區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問答》,DEHP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健康的影響取決于其攝入量。以60kg體重的成人來講,世界衛生組織、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管局和歐盟分別將DEHP終身每人每天的安全攝入量定為1.5、2.4和3.0mg。
由于在不少保健品中,其含量往往低于此標準,因而有人提出,即使食用了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保健品,在攝入量上也不會達到影響健康的程度。
但是,北大醫學院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卻并不這樣認為。王月丹表示,衛生部給出的安全攝入量是以成人的標準來設定的,對于兒童和孕婦則沒有考慮。如果照此標準給孕婦服用,則極有可能傷害到胎兒。
“另一方面,衛生部給出的安全攝入量是一個總量,但我們在生活中并不止是從保健食品中接觸到塑化劑,我們還有可能從其他途徑接觸到,如塑料袋之類的。”王月丹說。
對于保健品、藥品中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我們應當如何應對?王月丹認為,首先應該要求所有含有此類物質的藥品在說明書中進行公布,并標明其含量;其次,對于嬰幼兒和孕婦,應該有一個專門的安全定量;此外,還應注意此類物質在常用藥物如鈣片中的安全使用。
珠江醫院臨床試驗科主任黎梅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說,監管部門不僅要對其定性(下架),更要對其進行定量。此外,黎梅蘭還建議,對于尚未給鄰苯二甲酸酯進行安全定量的藥典,主管部門也應該盡快將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