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官方承諾可不出示購物小票就退貨的3款問題服裝
1.“ZARA”貨號為5627/594/700、產地摩洛哥的深色休閑褲(標稱羊毛含量為20%,實測僅為10.6%;耐酸汗漬、耐堿汗漬、耐濕摩擦指標上也不達標);
2.“ZARA”0518/227/800款外套大衣(標稱填充物70%羽絨、30%羽毛,實測含絨量51.1%);
3.“ZARA”貨號為0398/705/707款外套大衣(標稱含絨量50%,實測40.5%)。
今年5月5日,颯拉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就部分ZARA服裝存在質量問題回應,承認ZARA部分服裝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并向消費者道歉,稱已通知全國各門店接受消費者退貨,退貨時不必出示購物小票。
昨日,記者對沈陽的幾家ZARA店走訪,店內負責人雖然承認消費者可以不出示購物小票就退問題服裝,但對“退貨”超乎謹慎:必須確認服裝是在該店購買,還要提供購物時間和付款方式,核對后才可退貨。
有消費者認為,這種看似無條件的退貨方式,對購物時間久遠一點的消費者來說,還是退不了。加上ZARA的表態過遲,現在已經沒有幾個人想去退貨了。記者了解到,目前沈陽退貨的消費者為數甚少。
昨日,記者來到沈陽市太原街的一家ZARA店,問及退貨方式時,一位工作人員稱,如果衣服貨號是網上公布的且存在質量問題,就可以不用購物小票退貨。該店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退貨前消費者要提供購買服裝的時間和付款方式,“我們要把您提供的信息電腦里核對,如果沒問題可以退貨。 ”
記者稱因為購物時間久遠,購物小票已經弄丟了,時間也記不清了,但休閑褲的貨號確實是網上公布的,工作人員建議“回去再查查。 ”
當提到“有沒有人來退貨“時,這位工作人員稱,目前該店還沒接待過退貨消費者。
記者又到中街大悅城的ZARA店,店內負責人的答復與前者相似,還有一家ZARA店的服務人員說,帶著購物小票最好。
沈陽的劉先生自稱最喜歡ZARA的衣服,家里的很多衣服都是這個牌子,北京消協發布部分ZARA服裝存在質量問題后,他還在為ZARA鳴不平,但之后ZARA官方一直不表態的做法讓他有些失望,“等到他(ZARA官方)出來道歉時,我已經沒興趣關注這件事了。 ”
他說,雖然他沒買到問題衣服,但是他買的部分衣服里,也有掉色現象,“我已經好長時間不去逛ZARA的服裝店了。 ”而一向喜歡ZARA品牌的消費者周先生表示,ZARA承諾無條件退貨,他還是覺得挺欣慰,“看ZARA以后的表現吧,如果變好了,我還會去買。 ” 記者 李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