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藥監局昨天發布2011年第1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1月份,本市共監測到147條嚴重違規藥品廣告,涉及47種藥品,均為平面媒體發布。
為嚴厲打擊違法發布藥品廣告行為,市藥監局對本市27個電視頻道、32份報紙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1月份共發布藥品廣告16796條,其中,147條廣告有“嚴重違規行為”,涉及藥品品種47個,均為平面媒體發布。主要表現在任意夸大適應癥和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部分廣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鹿茸參鞭酒”、“天賜康”等11種藥品發布的違規廣告情節最為嚴重。
據了解,在47種藥品中,有19種是處方藥,共在大眾媒體違規發布廣告45條。其它藥品廣告還存在未經審查發布、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等行為。目前,市藥監局已將上述違規情況通報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記者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