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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15日訊 記者李松 黃潔 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外發布“十一五”期間《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報告》。報告顯示,5年間,北京市工商局和市消費者協會共接受消費者投訴12.9萬余件,辦結率99%以上。在此基礎上,北京今后將建立消費服務組織協調機制,并建立多元化的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從而進一步提高整體的消費維權工作水平。
根據報告通報的情況,2006年至2010年,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共接收消費者投訴129092件,辦結12900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811.4萬元;同時,市工商局還接收群眾舉報11.8萬余件,屬實立案3.3萬余件,罰沒金額1.44億元。據統計,5年來,投訴總量呈下降趨勢,但服務領域投訴的比重持續攀升,從引發投訴的原因來看,質量問題投訴呈遞減趨勢,合同糾紛增長較快。
本報記者 任雪 本報實習生 趙晨熙
3月15日,“中國質量萬里行”網站刊登的其聯合央視暗訪的報道稱,河南省孟州、沁陽、溫縣等地一些養豬場都在使用“瘦肉精”喂豬,而這種所謂的瘦肉型豬,有一部分被賣到了知名肉類企業“雙匯”。
消息一出,讓不少消費者嘩然。“這樣的大企業也不讓人放心,食品安全問題太夸張了,消費者怎么放心消費?”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小區的李慧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而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涉及消費的安全問題,遠不止李慧所說的食品安全。“消費公共安全是指會危害不特定的廣大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消費問題。消費公共安全除了涉及食品方面,還包括產品質量設計存在缺陷導致的問題以及旅游消費等領域的問題。此外,虛假宣傳也是容易造成公眾消費安全隱患的問題之一。”劉俊海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消費公共安全不僅造成了私人利益受損,同時也損害了公共利益。對公共安全也產生了影響,涉及的范圍較廣。
記者調查
產品安全成消費者心病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10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66255件,其中過半都涉及質量問題。此外,涉及安全問題占2.1%,數量比2009年上升11.1%。
李慧就在去年遭遇了一場不愉快的消費安全之戰。2010年5月,李慧趁著商場做活動的時機,買了一個知名廠商促銷的電壓力鍋。而如今,這個電壓力鍋被長久擱置在李慧家廚房的角落里,成了她的一塊心病。
“剛買的時候用著還挺好,到7月就出了一次故障,發現燉湯時有些漏氣。后來漏氣越來越嚴重,還出現了爆鍋的現象,‘砰’的一聲挺嚇人的。”李慧對《法制日報》記者說,隨后,她與商家和廠家聯系,但被告知這些問題可能是因為使用不當造成的,拒絕退貨。
和李慧一樣,在北京從事媒體工作的于帆也遇到了消費安全問題,同樣未得到解決。
于帆告訴《法制日報》記者,2010年“五一”節期間,他在京東商城上購買了一臺IBM thinkpadX100筆記本電腦,買到手后因為出差一直沒有使用。出差回來后,他使用了一周就發現電腦存在不定時死機的現象。剛開始,他并沒有把電腦死機的事放在心上,但隨著死機次數的增多,他不得不仔細檢查自己的電腦,而且他發現這臺筆記本電腦的散熱效果很差,不小心觸摸到散風口會感到灼燙。
“后來我就找京東商城提出這些問題,當時距離收到機器已經有18天,超過了換貨時間。當時,我把產品出現的問題和出差的特殊原因跟客服說了,結果遭到了拒絕。”于帆對記者說,無奈之下,他只能去找售后服務店維修,結果維修了兩次還是經常死機、高溫散熱。
消協統計
消費安全涉及方方面面
李慧、于帆遇到的消費公共安全問題并不是個案。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的數據顯示,消費公共安全問題涉及范圍相當廣泛。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廚房電器及相關設備投訴量同比增長48.7%。在廚房小家電產品投訴中,消費者反映產品材質做工差、使用壽命短、安全存隱患等問題相對較多;在各類小家電投訴中,有關豆漿機質量問題的投訴成為投訴重點,一些廠商提供的產品粗制濫造、使用壽命短,甚至存在安全隱患。
中國消費者協會對計算機類產品消費投訴的統計顯示,2010年,計算機類產品投訴量同比上升29.8%。
此外,保健品消費也被中國消費者協會列為2010年投訴熱點問題之一。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10年,保健類產品投訴量同比上升25.2%。一些保健類產品廠商利用大眾傳媒,有的還采用“醫生”坐堂就診、“專家”點評推薦、“患者”現身說法等極具欺騙性的方式,將只具有某種保健功能的產品虛夸為具有治療作用的藥品,一些老年人購買使用后效果遠不及宣傳,有的甚至適得其反。
安全對策
引入社會保險保障消費安全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中國消費者協會將今年“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位“消費與民生”。
中國消費者協會新聞部副主任冀鐵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消費與民生相輔相成,強調消費維權是擴大消費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對此,湯維建表示,消費公共安全對民生來說非常重要。從相對性的角度來講,消費都要安全,有消費私人安全就應有消費公共安全,因為很多消費問題不是個案,涉及一個消費人群的安全。強調消費公共安全有利于提升我國消費者權益改善水平和產品的質量。
“人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很多商家并不能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消費水平,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在產品質量、服務等方面存在差距。因此現在消費問題被越來越廣泛的關注,這也說明是該出重拳來規范消費安全秩序的時候了。”劉俊海說道。
“要保障消費者的消費安全,首先要完善監管制度,加大對流通企業的監管力度,這主要是工商行政部門的責任。同時,對產品的生產環節也要加強監管,質監部門應該責無旁貸。最后,廣大的消費者也應該要養成維權的意識,要理性維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俊海說。
湯維建對《法制日報》記者說,要強化消費公共安全,應該首先要加強預防、提前介入,將關口前移,商品的原料供應、生產過程以及檢測過程都要進行監管。對涉及商品公共安全的行為要嚴厲懲處,加大他們的違法成本,并完善賠償機制和索賠機制。對消費者而言,則要建立完善的消費維權機制。
此外,湯維建還認為,要加強消費公共安全保護,還應將社會保障納入其中,比如社會保險制度,可以相繼產生一些消費品的消費保險,這樣一來,在商品出現問題時,消費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本報北京3月15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