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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稱廠家已停產卻未召回
新快報訊 (記者 邱春燕) 以杏仁露產品知名的承德露露,近日被媒體披露其旗下產品“露露真潤核桃露”曾非法宣傳療效,雖已受到工商處罰但至今未對產品進行召回。
據(jù)《重慶晚報》近日報道,“露露真潤核桃露”是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研發(fā)的新品,有兩種規(guī)格:310毫升和240毫升,但正式生產不久便停產,期間,公司因該產品本是普通食品卻非法宣傳療效,而受到工商處罰。但至今,公司仍未對市場上的“露露真潤核桃露”進行召回。
據(jù)該報道,“露露真潤核桃露”包裝上印有《本草綱目》記述:核桃仁“補氣養(yǎng)血,潤燥化痰……溫肺潤腸,治虛寒喘咳,腰腳重痛,心腹疝痛,血痢腸風”。有消費者認為,該公司違反了《廣告法》、《食品安全法》,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構成欺詐行為。2009年7月25日,河南消費者劉軍以此向承德市工商局書面申訴,提出請求:對露露公司違法行為予以處罰;責令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上市銷售的產品。
據(jù)報道,2009年8月12日,承德市工商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指出“露露真潤核桃露”包裝上的宣傳屬于廣告,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48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并對該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
記者上周在承德露露公司的官方網(wǎng)站上看到,該公司的產品分為“杏仁露系列”、“美顏坊系列”及“核桃露系列”三大系列,但前兩個系列下方均有產品介紹,唯獨“核桃露系列”沒有任何產品說明。
記者上周還就此事采訪承德露露,但致電多次未能接通。不過記者上周走訪廣州各大超市,暫時未發(fā)現(xiàn)這款“露露真潤核桃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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