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問題備受消費者關注。昨天,質檢總局就2010年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召開聽證會,征求各方意見。將于近期實施的細則首次要求企業對購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進行三聚氰胺檢驗,并著重強調三聚氰胺為出廠自行檢驗項目。企業自行檢測的指標包括蛋白質、維生素、食品添加劑、三聚氰胺等64項。
■新規亮點
企業須自購三胺檢測設備
據央視報道,2010年版細則和2006年版不同的是,2010年版主要是對企業的監管大大加強,要求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條件和相應的檢測設備。以前,沒有明確企業檢測三聚氰胺的方式,企業可以自行檢測,也可以委托其他機構檢測,而2010年版細則要求企業必須自行購置設備,自行檢測。這是2010年版細則最大的亮點。記者注意到,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自行檢驗項目多達64項,其中明確規定對三聚氰胺一項要進行檢驗。企業的檢驗人員中,需有兩人以上可獨立檢驗三聚氰胺。
新規對企業要求更加嚴格
舊版本比較簡單,新版本的規定要求更嚴格。比如,對審查項目,舊版本規定的以常規項目為主,包括產品的相關標準;原輔料的要求;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檢驗項目和抽樣方法等,這些內容只是新版本中的一部分內容,除此之外,新版本還專門規定對生產企業的人員和制度進行審查,要求企業建立8項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企業對三聚氰胺的控制制度等。
■企業采購原料審查項目
第一項
進貨驗收要包含對進廠的主要原材料進行驗證、檢驗、記錄、報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處理意見和審批手續等內容。
第二項
應保證原料、輔料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規定。杜絕企業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性蛋白質(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產品作為生產原料。
第三項
采購制度應保證對購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及其加工制品批批進行三聚氰胺檢驗。
第四項
應保證收購的生乳來自取得生乳收購許可證的生鮮乳收購站,每批有檢驗報告表明生乳符合GB19301《生乳》的質量、安全要求,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記錄。
第五項
采購制度應保證購入的生產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合格驗證,確保產品質量。
■觀點PK
在聽證會上,來自乳品生產企業、行業協會、消費者代表等20多人就新版細則提出了建議,其中對企業自檢方面的內容關注度較高。
【正方】
檢測項目過多導致產品漲價
在聽證會上,有代表認為自檢項目過多,如對礦物質的檢測必要性不大。
一位企業代表表示,細則要求企業必須有自檢設備,但設備需要大量投入,會導致產品成本提高成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漲價的理由,并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反方】
應將抗生素等納入檢測項目
也有代表認為,自檢項目還不夠,如抗生素等也應納入檢測范圍。有代表提出,企業自檢固然重要,但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管同樣重要。新版細則應進一步強調行政監管的作用,即使是企業自檢也應在政府部門指導下開展。還有代表認為,企業自檢的重點不應放在產成品上,而應放在原料上。
■案例
一乳品廠添加三胺超標被強執
北京聚福乳品廠因乳品中添加的三聚氰胺超標,被質監部門罰款33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因該廠遲遲未繳納罰款,昌平區質監局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2008年年底開始,昌平質監局展開對轄區內乳制品廠的專項質量檢查工作,包括北京聚福乳品廠在內的6家乳制品廠。經查,北京聚福乳品廠生產銷售的一批次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標。昌平區質監局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遲遲沒收到北京聚福乳品廠繳納的罰款。據了解,北京聚福乳品廠既沒提起行政復議,也沒提起行政訴訟。
近日,昌平質監局向昌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法院執行北京聚福乳品廠罰沒款33萬余元、滯納金77萬余元,共計11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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