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次受到警告仍不改正者將被勒令停業
本報訊(記者 李秋萌)今年上半年,本市共發現涉嫌違法醫療廣告114件,衛生部門對違法發布醫療廣告的25家醫療機構進行警告處罰。昨天,北京市衛生局表示,根據新出臺的《2010年打擊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醫療機構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罰仍拒不改正的,將被勒令停業。
今年上半年,本市衛生監督機構共抽查了主流報紙、雜志20余種,共計10819個版面。發現涉嫌違法醫療廣告114件。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醫療機構實施警告行政處罰29戶次,累計不良執業行為積分達116分,涉及到25家醫療機構,其中,北京萬壽康醫院、北京黎明醫院、北京中仁中醫醫院、北京星源醫療美容醫院被警告處罰兩次。
北京市衛生局表示,醫療機構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罰仍拒不改正的,或違法發布醫療廣告使患者受到人身傷害或遭受財產損失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或按照情節嚴重情況處以吊銷診療科目或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衛生局提醒市民,《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規定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以下項目: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系電話;發布醫療廣告應當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審批、撤銷、收回等情況,可登錄北京衛生信息網(www.bjhb.gov.cn),市民投訴舉報可撥打北京市12320公共衛生公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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