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市民張女士的兒子買了一瓶康師傅冰紅茶,但是在飲用的過程中發現,里面有沉淀物,喝完后伴有輕微的腹痛感,隨后,張女士與康師傅駐濟寧辦事處取得了聯系,11日下午,相關負責人給予了張女士30元的賠償。
點評:沒有找各種借口辯解將責任推給消費者,而是立刻賠錢,應該說,康師傅的態度還算端正吧。其實不然!從這則新聞來看,康師傅一沒有真正把消費者的健康放上心帶人家去醫院檢查,二沒有真正履行一個企業的誠信責任:調查事件原因,告訴消費者這莫名其妙的沉淀物是怎么來的,究竟是什么東西什么成分?這次出問題的環節解決好了沒有?在“大方”地掏出30元之后,上述應該去做的事結果相關企業一件都沒做,讓消費者繼續云里霧里。這樣“不自覺”的企業絕不僅僅康師傅一家,相繼發生過紙巾門、小蟲門等異物事件的喜之郎果凍是一直在“調查中”而不見結果,問題卻繼續出。我們經常都在強調“企業自律”這個話題,但從現實來看,這個要求顯然高估了現階段的普遍企業素質。犯錯的成本太低,甚至不大被懲罰,企業于是習慣了“率性而為”,錯得上癮。當企業不能自律時,消費者更希望看到的是主管部門嚴刑重典“棍棒底下出孝子”!
本期點評: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