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調研指商業賄賂蔓延基層 基本藥物“零差價”,暗含醫院“回扣”高至六成
本報記者 王世玲 北京報道
新醫改實施一年后,一份中國社科院調研報告顯示,基本藥物零差價制度不但很難實現降低藥品價格的政策意圖,還會扭曲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銷行為,使盛行于二三級醫院的商業賄賂行為,蔓延到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今年1-3月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實地調研顯示,基本藥物政府招標價格中,包含了60%的給醫院或醫生個人的返點和回扣空間。
調研報告負責人、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朱恒鵬表示,正因為此原因,“在各省份今年實施的基本藥物省級集中招標采購中,相當部分基本藥物中標價格明顯高于此前衛生院的實際采購價格”。
這種包含返點在內的基本藥物“衛生院采購價(即政府招標價)”,即便實施零差價銷售,其“零差”的意義已名存實亡。
“零差率”中包含了60%回扣?
“二三級醫院采購藥品時普遍存在返點(暗折)和回扣現象,而且返點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藥品零售價的40-60%,所以二三級醫院的名義采購價(往往也是政府招標價)明顯高于藥企實際得到的采購價。”朱恒鵬表示。
返點指供應商按照名義批發價的一定百分點數向醫院返還現金,實際上就是俗語中的折扣,又稱暗折。
返點為什么暢行?原因也早已明晰,即15%藥品加成率、以藥養醫機制,導致醫院偏好高價藥,“返點”納入采購價中,即得到大量利潤。而醫院處于藥品零差環節的壟斷地位,因此,藥企報價也有了相應“默契”——報給招標單位的價格虛高。
“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以前,衛生院采購藥品很少有返點和回扣現象,也基本沒有藥價虛高問題。”朱恒鵬分析,因為,在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之前,15%加價率管制政策并不約束衛生院,他們可以自主確定零售價格,只要不超過國家最高零售價即可。這樣,采購價越低,利潤也就越多。同時,由于衛生院面臨著零售藥店和診所的競爭,其零售價格也不能高出競爭對手太多。
事實上,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以前,同一個藥品,二三級醫院的采購價(政府招標價)顯著高于衛生院的采購價,這是業內公開的秘密。
“不過,由于二三級醫院和衛生院實行的是不同的藥品購銷和定價制度,兩者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朱表示,但基本藥物制度推行后,上述二三級醫院藥品采購價即政府招標價的弊端蔓延至基層。
按基本藥物政策要求,基層醫療機構也納入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內,要求衛生院和二三級醫院按照統一的政府招標價采購藥品。
在這一制度下,藥企不會按照此前衛生院的采購價參與競標。如果藥企以此前衛生院的實際采購價中標,則意味著在全國所有省份中標價都要大致維持于這一水平。這些藥品就很難再進入二、三級醫院,因為低價格下藥企沒有足夠的利潤空間向醫院提供返點和回扣。
當衛生院被納入政府集中招標采購體制并被要求零加價賣藥后,衛生院完全有能力通過返點和回扣的方式私下謀利。這一模式不過是此前公立醫院藥品購銷模式和政府集中招標采購模式的簡單復制,“藥企輕車熟路,衛生院也早已耳濡目染,雙方完全是心有靈犀、一拍即合。” 朱恒鵬稱。
調研報告稱,某發達省份2009年藥品批發公司銷售給衛生院的某醫藥公司生產的160萬單位的青霉素鈉采購價是0.34元,加上0.01元的配送費,衛生院實際支付的采購價是0.35元,然后按照0.72元價格零售,衛生院加價率105%,毛利率51%。
而2010年此藥品在該省的中標價是0.75元。“制藥企業以高出原來批發價一倍多的價格中標,并不奢望能夠得到這高出的0.4元,而是一方面維持和二三級醫院形成的價格默契,另一方面留出給予衛生院返點和回扣的空間。”按照0.75元的招標價實施所謂的“零差價”零售,患者購藥支出不但沒有降低,反而提高了0.03元。
上述案例并非個案,調研中已發現有部分衛生院開始和藥企協商返點和回扣問題。
調研報告總結稱,零差價制度并不能改變衛生院賣藥賺錢的局面,只是將原來的公開合法盈利轉變為暗箱操作。
新一輪藥品降價“炸開”?
天價蘆筍片事件再次曝光醫藥痼疾,其利潤率高達1300%。
“新一輪的藥品全面降價肯定會‘炸開’。” 5月28日晚上,一場有200多藥企人士參加的討論會上,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王波大聲說出了預判,“因為板子已經打到了定價部門即國家發改委身上,發改委有可能要把藥價打下去,給公眾一個交代。”
“一月之內見分曉。”王波給出了時間表。
成都恩威集團總裁薛永江不甘心藥企再次背負藥價高的禍首罪名,“全國4000多家醫藥工業企業,在2008年總共才賺了385億,這是暴利嗎?”
“招標只是惡化局面,不是根源,沒有招標藥價還是虛高。”朱恒鵬表示,板子也不能單獨打在這個領域。
蘆筍片事件后,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分別在5月25日和5月30日公布了其“治理高醫藥費”的措施。“全面摸底排查藥品成本”和“完善招標采購、打擊商業賄賂”成為其分別的主題詞,其他措施都是新醫改方案中已有內容。
新醫改已實施了一年,而目前兩部門措施又都沒有脫離方案。如何能解開藥價虛高難題?
業內人士分析,“藥”的問題還需要回到"醫"上,"醫、藥、醫保"共同改革。即醫藥分開、明晰醫院正向補償機制(以醫養醫);管辦分開、打破公立醫院行政壟斷,醫療市場引入競爭;改革醫保支付手段、通過醫保控制藥費增長和醫療過度行為。
“希望公立醫院(城市二三級醫院)的改革不是三年以后,而是現在。” 王波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