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消費者劉先生在今麥郎方便面中吃出“脫水蟲”。今麥郎方面稱,是不是面中的蟲子還需要相關部門的鑒定,由于劉先生是今麥郎的消費者,因此今麥郎會給予一箱方便面作為精神慰藉。
點評:此前,王老吉中喝出蒼蠅、康師傅方便面中吃出活蟲、瓜子中發現異物等食品異物現象頻繁出現在媒體報道中。
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以一賠十”成為消費者維權的依據。與之前的《食品衛生法》相比,處罰標準從原來的5倍提高到10倍,處罰金額從最高5萬元增至最高10萬元。但是消費者購買的食品單價一般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即使10倍賠償,震懾作用也有限。從國外的很多食品問題的案例來看,食品中出現不合格產品后,廠家就要受到重罰,甚至名譽掃地,或者破產,與之相比,中國的法律還是“人性化”了些。欄目主持:吳文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