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北京3月14日訊 記者韓樂悟 對“3·15”前曝出的惠普筆記本電腦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今天作出正式回應表示,該局已受理消費者對惠普筆記本電腦質量問題的投訴并組織開展調查。
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今天向媒體表示,已接到某律師代表60名消費者對惠普筆記本電腦質量問題的投訴,國家質檢總局高度重視。
近日有媒體報道說,3月5日,一份受170多名惠普筆記本電腦消費者委托的集體行政申訴狀,已遞交到國家質檢總局。申訴狀稱,自2007年以來,部分消費者所購惠普筆記本,分別出現了顯卡高溫、花屏、閃屏等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涉及近40款型號,幾乎涵蓋了惠普全部低端筆記本型號”。上述消費者請求國家質檢總局,對所涉惠普問題筆記本情況進行監督查處。
報道稱,惠普身陷“質量門”并不突然。惠普與問題筆記本用戶之間的拉鋸戰數年間一直時斷時續。有法律專家表示,由于我國目前沒有針對電子產品的缺陷召回制度,有關部門恐難強制性召回上述問題產品。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國家質檢總局就已完成缺陷產品召回條例征求意見稿,以期將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覆蓋更多的產品。該意見稿還經過了立法聽證等形式公開征求意見,但此條例至今尚未出臺。我國目前只有汽車、兒童玩具、藥品、食品四個領域有缺陷產品召回的法律依據,其中前三者的依據均為部門“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