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葉洲)昨天,北京市藥監局表示,暫停腰痛丸、無敵藥酒等十一種藥品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銷售。這些藥品在廣告宣傳中存在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范圍,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藥監局表示,相關企業應停止違法廣告的發布,在原違法廣告發布媒體的相應版面,以不小于違法廣告大小版面發布更正啟事,更正啟事的發布頻次不得少于原違法廣告的發布頻次。
11種發布違規廣告的藥品:腰痛丸(汴京腰痛丸)、無敵止痛搽劑(云南無敵系列骨藥)、無敵丹膠囊(云南無敵系列骨藥)、外用無敵膏(云南無敵系列骨藥)、無敵藥酒、喘絡通膠囊、安神丸(森得日布安神丸)、八味石灰華丸、一把抓、肝必復軟膠囊、周公百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