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4種藥品被撤銷廣告文號 企業仍在媒體發布嚴重違法廣告
新華網北京2月23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3日發布違法藥品廣告警示,4種藥品因虛假宣傳廣告文號被撤銷后,企業仍然發布嚴重違法廣告。
這4種藥品及其生產企業分別是:
北京京鐵華龍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根痛平顆!保撍幤吩凇度A商報》《西安晚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宣稱“一喝顯奇效,1-2療程酸麻困疼等癥立即減輕,2-3療程即可”。
同溢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益安寧丸”,該藥品在《貴陽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都市報》《成都商報》《華西都市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宣稱“治療心臟病10天就見效……”等。
河南百年康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大風丸”,該藥品在《今晚報》《燕趙都市報》《保定晚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宣稱“服用不到2天:肢體酸痛基本消除,麻木部位陣陣熱流竄動……”等。
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腰椎痹痛丸”,該藥品為處方藥,在《太原晚報》《南國都市報》《楚天金報》《成都商報》等媒體繼續發布嚴重違法廣告,宣稱“三天快速止痛,三階段全面康復……”等。
據介紹,國家藥監局在監測中發現,上述4種藥品因虛假宣傳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撤銷廣告文號后,企業仍在一些媒體上對其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有的還含有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違法情節嚴重,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并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謹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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