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決定對在大眾媒體上任意夸大藥品適應癥狀、不科學表示功效、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作療效證明以及虛假宣傳的八種廣告藥品,在全市范圍內一律采取下架暫停銷售和實施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這八種藥品為:
清肺寧嗽丸(山西亞寶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14020286);
散結靈膠囊 (西安方興制藥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61021600);
二十五味兒茶丸(西藏神猴藏藥業生產,國藥準字Z54020041);
雙黃平喘顆粒(山東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20000107);
仙靈骨葆膠囊(貴州同濟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20025337);
利腦心片(北京長城制藥廠生產,國藥準字Z20050127);
十五味蘿蒂明目丸 (青海柴達木高科技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63020255);
睪丸片(青海琦鷹漢藏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63020194)。(賈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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