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胡笑紅 實習記者 劉志龍) 因為促銷時違規限購食用油,物美方莊店受到了市商務委的處理。
昨天, 市商務委下發緊急通知,在全市開展促銷活動專項檢查工作。
據了解,12月初,物美方莊店對一食用油品牌進行優惠促銷,該賣場做出了“每個會員限購一桶”的規定。對此,市商務委方面昨天表示,對這一違規行為已進行了處理。
物美公關總監富宇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首先表示, 公司尊重市商務委的處罰決定。但是其表示,公司這一限購行為與“限購囤貨”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當初促銷的5斤裝食用油售價為39.9元,而這一價格已經比當時43元-45元的市場批發價低很多。公司擔心這一促銷價格將引來眾多游商大批量購買該種食用油從中牟利,因此才決定每個會員限購一桶”。富宇昨天表示,12月中旬公司接到市商務委的通知后立即停止了促銷限購活動。
對物美的具體處罰措施,商務委昨天沒有對外披露,但是根據相關規定,重點監管的生活必需品促銷時間少于連續3個營業日或者限制數量、時段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2010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為規范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昨天,市商務委還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加強商業零售企業促銷活動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