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無錫訊 見過纖夫拉船,但見過馬路上拉纖嗎?而且拉的還是寶馬車?昨日,在太湖大道上就驚現了一輛最“牛”的寶馬車。一輛黑色的寶馬車在人力“拉纖”下緩緩行駛了數百米(見上圖)。記者在現場見到了坐在車里的車主,原來他這趟“拉纖”也是無奈之舉。“車子燒機油燒得太厲害,我這是第14趟跑4S店了。”這次,他要把車拉到4S店討個說法。
昨天下午2點,記者在太湖大道邊上看見了這輛最“牛”的寶馬車。只見車頭拴了一根黃色的繩子,一年輕男子拉著繩子吃力地往前行進。車子后面還有兩名男子推動汽車前行。車前擋風玻璃里夾著寫有“還我血汗錢”等標語的紙條。車子行駛了沒多久,立即引來眾多路人圍觀。坐在車里的車主馬先生說,車子并不是完全不能開,這么做是為了向4S店討個說法。
到購買汽車的4S店這條路,馬先生可以說是熟得不能再熟。“之前跑了13趟了。”馬先生在6月底花了50多萬購買了這輛運動款的寶馬,可跑了一個月,4000多公里的路,機油警報燈就亮了,告知機油低于一升。馬先生從4S店得知,這款汽車出廠時定的標準是每一千公里要消耗0.7升機油。“從沒見過這么高的數據,我的車子可能還不止這個數,以后怎么開啊?”為求一個解決辦法,半年內馬先生把4S店的門檻快踏破了。他希望4S店能給他換一輛車。但4S店答復,要么車子繼續這么開下去,要么就拆開發動機換活塞環。“發動機拆開,車子不是廢了嗎?”對于這兩個方案,馬先生怎么也不肯答應。昨日記者隨馬先生來到4S店,該店有關負責人表示,退車不可能,還是只能按照原來兩個方案處理。仍沒得到滿意結果的馬先生表示,將繼續維權下去,同時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一位汽車業銷售人士陳先生說,俗稱“燒機油”的問題,目前各汽車企業制定的標準不一樣,也沒有哪條條例規定這種問題可以換車。法舟律師事務所賀煌律師表示,國家對于機油油耗有相關規定,即在額定轉速和全負荷狀態下,機油與燃料的消耗比不得超過0.3。車主可以將車子拿到有關部門鑒定,若超出標準,就可按法律途徑維權。
《江南晚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