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來,珍奧核酸先是被指保健騙局,后被商務部吊銷了直銷牌照。2007年8月,珍奧集團又被自己的上海經銷商告上法庭,原因即是珍奧核酸實際生產配方與向衛生部申報批準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與此次王海所訴原因相同。
八年來,珍奧核酸先是被指保健騙局,后被商務部吊銷了直銷牌照。2007年8月,珍奧集團又被自己的上海經銷商告上法庭,原因即是珍奧核酸實際生產配方與向衛生部申報批準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與此次王海所訴原因相同。
由“桑拿天”轉為雷陣雨,夏秋之交的北京氣候反復。此時,一度備受關注的保健食品珍奧核酸風波再起。
8月6日,著名的“職業打假人”王海一紙訴狀,將珍奧核酸經銷商北京沁園雪商貿中心 (以下簡稱沁園雪)訴上法庭,稱沁園雪銷售珍奧集團制造的“珍奧”牌核酸膠囊含有“人參皂甙”成分,與其配方不符。同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王海起訴珍奧核酸北京經銷商一案,將擇日開庭。
昨天,沁園雪工作人員表示,因“涉及商業秘密”,就膠囊成分問題不便作答。
王海送檢查出“人參皂甙”
“商業騙局”、“成分造假”、“虛假宣傳”……擁有“中國馳名商標”的“珍奧”牌核酸膠囊一度是消費者爭議的產品。王海說,關于這個產品的情況,始終在他關注的視野里。
今年5月,王海將所購“珍奧”牌核酸膠囊批次送交北京譜尼測試中心、上海市預防醫學研究院檢測,該產品被檢測出人參皂甙等有效成分。檢測結果未出王海所料,他表示:“珍奧核酸產品實際生產配方與向衛生部申報批準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由來已久,這也是許多老年人吃了珍奧牌核酸膠囊后感覺 ‘起作用 ’、‘有效果’的原因。”王海說:“你試試,按時吃人參,你的身體能沒有反應嗎?但核酸并非營養物質,吃多了會對人體有害。希望通過這次訴訟,消費者能得到明確的說法。”
此前,王海在向國家有關部門求證后得知,珍奧集團向衛生部申報批準的珍奧核酸膠囊,其主要原料為綠豆、赤小豆、豇豆和黑豆,而通過霉解方式制成的核酸產品中不可能產生人參成分。昨天,王海援引醫學教科書表述稱,通常只有參類的物質才能含有人參皂甙成分。
其實,關于珍奧核酸成分問題的訴訟,王海不是第一個原告。2007年8月,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它的經銷商——上海海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訴上法庭,狀告珍奧集團制造的珍奧核酸產品實際生產配方與向衛生部申報批準的配方主要原料不符,違反了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并給其公司造成了損失。
昨天,上海海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山東德義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濤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起訴訟尚無判決,因為之前還涉及返還貨款、退貨等訴訟,目前已接受法院裁定中止審理,需要等之前相關訴訟判決之后才能繼續進行。
對于王海的起訴,沁園雪工作人員鄭晶津說:“王海的起訴,我已經知道了,公司正在整理相關材料。這是個小事情,我們私下處理、調解就可以了。”隨后,該中心一自稱姓金的營銷部負責人則表示:“人參皂甙和人參是兩回事,沒有人參也能產生人參皂甙,集團方面會說明白”。
記者詢問目前珍奧核酸的原料成分,上述金姓負責人稱:“那是商業秘密,不方便說。”
珍奧核酸屢遭質疑
關于珍奧核酸的爭議由來已久,但珍奧核酸并未停產。
珍奧集團網站介紹稱:“珍奧核酸具有明顯的免疫調節(提高免疫功能)、抗氧化、抗疲勞、抗衰老等作用。”但網站沒有說明其主要成分是否存在“人參皂甙”。
2007年,由于發現部分服用者尿酸增高而引發健康風險,上海海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經銷3年后停止銷售珍奧核酸。該公司總裁助理俞博向媒體表示,2007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核酸類保健食品的不適宜人群,由“痛風患者”更改為“痛風患者、血尿酸高者、腎功能異常者”,并要求已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且不適宜人群為“痛風患者”的核酸類保健食品,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產的產品標簽和說明書中必須更改過來。
近日,記者看到消費者購買的珍奧核酸膠囊外包裝上,所標注“不適宜人群”仍為“痛風患者”,并未更改。
王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珍奧核酸多次受到輿論質疑,其產品因虛假宣傳等原因,也曾被有關部門處罰。著名的“打假斗士”方舟子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衛生部曾通報批評過“珍奧核酸”夸大宣傳的問題。因盜用多名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名義做宣傳,國內學界也曾聯系到諾貝爾獎獲得者發表聲明澄清。2006年,“珍奧核酸”因申報材料存在嚴重不實、通過媒體進行不實宣傳等問題,商務部將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吊銷。
面對各種質疑,昨天,沁園雪金姓營銷負責人仍然說:“珍奧核酸產品沒有問題,要不怎么能暢銷十多年?”
北京市工商局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沁園雪商貿中心為個體企業,2006年7月在北京市房山區由一萬元人民幣注冊成立,經營范圍為銷售保健食品。珍奧集團網站顯示,這家中心為其北京地區銷售機構。
已同時向藥監局舉報
“我們獲得準確消息,大連珍奧集團擅自更改了產品配方。”昨天,王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關于珍奧核酸產品成分的問題,王海稱在得到專家有力結論的同時,通過大連珍奧集團的內部得知,大連珍奧集團因知道原向衛生部申報的產品配方效果不明顯,而且有明顯副作用,為擴大市場份額需要,延緩服用者發生副作用的時間,確實擅自把產品配方改為 “人參莖葉皂甙粉、銀杏葉黃酮、維生素C、維生素E、5′-核苷酸”,其中四種豆酶解而得的核酸用5′-核苷酸代替。
王海據此認為:“大連珍奧集團擅自更改注冊產品的配方,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產品本身符合保障人體健康與安全要求的前停下,公然向市場出售該種產品,涉嫌欺詐消費者,違背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保健品,欺詐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對商品具體情況的知情權,應按規定倍數賠償消費者的價款,并由相關的國家機構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在提起訴訟的同時,王海稱已將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現的這一系列問題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已被受理。
截至昨日發稿,珍奧集團尚未對此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