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時,錦江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我省首個涉及外資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案件。成都投資者李女士要求終止與渣打銀行的合同,并歸還她5萬澳元、28萬多元人民幣本金及賠償相應損失近20萬元。而渣打銀行在接受采訪時稱,他們所有的理財產品都是“合規”的,并都向銀監會備案,不會有問題。
買理財產品 虧慘了
去年6月,成都市民李女士在渣打銀行工作人員的推薦下,將自己本來存在花旗銀行的5萬澳元轉入渣打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滬深300中國指數掛鉤可轉換結構性投資”!般y行銷售人員說他們銀行有150年歷史,又有專家團隊負責,投資肯定能賺錢,一般年回報率能達到25%,虧損的幾率微乎其微!崩钆空f,她出于信任,在沒搞明白該產品究竟是什么投資方式的情況下就在產品認購書上簽了字。
隨后,她又向渣打銀行轉入28萬多元人民幣,投資一款名為“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的理財產品,該產品包含了多只海外基金供投資者選擇組合。
“沒隔多久,他們(銀行)就通知我‘金通道’已經虧了幾萬元!痹瓉碚f得那么好,怎么現在虧這么兇,李女士這才仔細了解和咨詢自己的理財產品,“我才發現原來渣打理財產品其實存在很多問題”。
原來銀行投資對沖基金
李女士發現,當初渣打銀行在銷售“滬深300”時,銷售人員只強調該款產品的好處和高回報,并未向她強調購買的實際上是代理買賣境外對沖基金,“這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中國銀行監督管理辦法也有相關規定。于是,我立即要求停止該項投資,但銀行置之不理,結果我虧了15萬多元人民幣。”
不久,李女士又從銀行郵寄給她的存款帳戶“綜合月結單”上發現,投資“金通道”的28萬多元人民幣分文未動,“只是名稱從‘存款金額’變成了‘市場聯動系列投資’,這說明投資交易并沒有實際發生,怎么就空口說我虧了幾萬元。”
李女士認為,銀行推銷和操作理財產品的過程存在違法性和欺詐性,而且之前購買“滬深300”時,她并沒有最終確認,銀行應該對她的損失承擔責任。于是,她把渣打銀行成都分行起訴到錦江區法院,欲找回損失。
渣打回應:理財產品合規合法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渣打銀行成都分行,在請示過總行后,公司事務部劉小姐接受了記者采訪。劉小姐稱,銀行為李女士購買的每款理財產品都是通過對方簽字確認的,“不可能擅自動用客戶的資金投資理財產品。”劉小姐還表示,“合規”一直是渣打銀行經營過程中的第一要務,所有理財產品都有向銀監會備案,也有監管部門監督,肯定不會有違法或違規行為。
對于被起訴一事,劉小姐說:“我們同意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相信法院會有公正判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