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于理財產品浮虧 銀行稱早已說明風險
本報訊 (記者 王麗娜 實習記者 孫乾) 朱女士花費近9萬元購買了東亞銀行理財產品“利財通1”,不料一年后浮虧八成多。她以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中誤導宣傳為由,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起訴到法院。昨天下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朱女士說,2007年9月,她看到東亞銀行的理財產品廣告,廣告稱“除獲取固定收益外,更有機會賺取紅利收益,最高年收益率可達33%”。隨后她到東亞銀行雅寶路支行,工作人員向其介紹了“代客境外理財產品利財通1”產品,稱產品投資與瑞銀優秀香港股票掛鉤可轉結構性票據,掛鉤股票為復星國際等,收益較高。在工作人員的勸說下,朱女士花費近9萬元購買了這款產品。當年11月,她的對賬單顯示浮虧,她遂要求結束或采取措施減少虧損,但銀行一直沒有給予足夠重視,并對其回復“掛鉤股票有望跟隨港股回升”。去年底,這款產品浮虧達85.58%。
朱女士認為,銀行在向其售賣理財產品時隱瞞風險,用“固定收益”誤導客戶,在宣傳上存在故意夸大收益的行為。另外,產品浮虧后,客戶提出止損建議,銀行未積極有效地控制損失。據此,她起訴銀行,要求解除雙方的理財委托協議,銀行返還其理財金。
昨天下午開庭后,東亞銀行代理人辯稱,“這是非保本型的理財產品,客戶不能只享受收益,不承擔虧損”。在廣告和委托協議中,均說明投資有風險,且朱女士已簽字稱閱讀過風險提示。
對此,朱女士稱,這是銀行的格式條款且時間倉促,她并沒有看。東亞銀行的代理人還說,工作人員曾提醒她贖回產品或者重新購買理財產品,但她不同意,“她不愿承擔已經虧損的部分”。
另一位客戶王先生與朱女士的境遇相同,他花費100萬元購買了同款產品,虧損達80萬余元。昨天下午,他起訴東亞銀行一案在東城法院合并審理。目前兩起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