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告,決定暫停“力加壽片”等10種藥品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銷售。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近期在內蒙古地區部分媒體藥品廣告發布情況監測的結果顯示,標示為廣州白云山光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力加壽片”、煙臺中亞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鹿茸參鞭丸”、寧波大紅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耆鹿逐痹膠囊”、西藏金珠雅礱藏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二十五味大湯丸”、德陽華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珍珠口瘡顆粒”、貴州高原彝藥廠生產的“復方伸筋膠囊”、黑龍江省濟仁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顱痛寧顆粒”、山西天星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天蠶片”、西安順康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撥云散”、海南贊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磷霉素氨丁三醇顆粒”等10種藥品在廣告宣傳過程中存在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適應癥)范圍、絕對化夸大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通告發布之日起,自治區各藥品經營單位應暫停名單中所列藥品的經營活動。相關企業應停止違法廣告所涉及藥品在自治區各媒體的廣告發布,同時按要求在原廣告發布媒體以與違法藥品廣告相同版面、相同時段,按照要求發布更正啟事以消除影響。平面媒體廣告更正啟事的版面應不小于原刊登違法藥品廣告的版面,具體內容字號不得小于(含)5號字。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在更正啟事發布后依法做出是否解除暫停銷售的決定。
自治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本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巡查,如發現有關單位繼續銷售上述藥品的,將對有關藥品進行封存扣押并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