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嚴翠 發自深圳
“奧美定”受害者長達六年的維權終于柳暗花明。《每日經濟新聞》昨日獲悉,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近日對因“奧美定”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系列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判定深圳市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機構對5名受害者消費者賠償費用,賠償金額最高24萬多元,最低1萬元。
據悉,這是“奧美定”風波后全國第一批受害人獲得法院部分支持其訴訟請求的案件。
“奧美定”學名為聚丙烯酰胺水凝膠,俗稱人造脂肪,一般用于注射隆胸、豐顳(太陽穴部位)、隆頰、隆臀等美容術。早在2006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下發通知,認為“奧美定”產品“不能保證使用的安全性”,決定全面停產“奧美定”產品生產、銷售及使用。
日前,深圳羅湖區法院認定,張女士等5原告身體的損害后果與“奧美定”產品“不能保證使用的安全性”缺陷存在因果關系,故被告應當賠償原告相關醫療費用、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2002年,張女士在深圳富華醫療美容醫院(下稱富華醫院)進行了使用“奧美定”材料做無痛豐顳美容術,不料術后出現了面部疼痛、下頜腫脹等不良癥狀。2003年因多次修復未果,張女士將富華醫院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