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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在其網站上發表聲明稱,經調查核實,未發現上海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的3個嬰幼兒用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和30個嬰幼兒用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1、4-二氧雜環己烷(又稱二惡烷)原料。
隨后,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強生嬰兒產品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符合中國相關的質量和安全標準。而此前,美國安全化妝品運動組織(CSC)發布的檢測報告稱,強生嬰幼兒用品含致癌化學物質,引起了我國公眾的廣泛關注。
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梅影表示,國內監管部門調查結果有助于消除消費者對強生產品質量的疑慮和不必要的擔心,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在中國化妝品中甲醛的最大允許使用量為0.2%,對于嬰幼兒用產品,在甲醛含量上并未作其他特殊規定。1、4-二氧雜環己烷屬于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物質。
經查詢,對技術上無法避免原料帶入的微量1、4-二氧雜環己烷,美國以及我國尚未有限量規定。含有微量1、4-二氧雜環己烷是否會影響健康,質檢部門已提請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一步分析。質檢部門將根據分析結果,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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