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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天,中消協發出消費提示,稱奶精、雞精、牛肉精等產品的說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等權利,消費者選擇時要看清成分配方表,因為有些產品可能含有化學合成物。
濃縮的都是精華——潘長江的這句“名言”用在奶精、雞精、牛奶精等產品看起來再合適不過。但事實并非如此。據了解,禽流感首次在中國出現時,“雞精”銷售受到影響,一些“雞精”生產企業召開發布會,并請出專家證明:“雞精”里面并不含“雞”的成分。廣東省消保委曾做過一次雞精調味料的比較試驗,一些品牌雞精的確不含雞的成分,甚至主要是用食鹽、淀粉做成的。由于沒有國家標準,究竟什么成分能代表雞的成分,雞的成分所占比例多少才算“精”,至今也沒有一個“說法”。
中消協表示,根據調查,奶精實際上也不含奶,而是以精煉氫化植物油和多種食品輔料為原料,經加工而成。
中消協表示,食品調味品動輒冠以“精”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權利。中消協呼吁有關部門加強對食品調味品名稱的管理,對其商品名表述、包裝、用途說明等做出科學的規定。中消協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時要注意商品成分配方表所列成分,不要被包裝上的“A精”、“B精”所迷惑。(作者: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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