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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張淑玲 實習記者 孫敏) 衣服放進新購買的洗衣機洗滌,竟然被撕破。調換后,一個運動包又被洗爛。昨日上午,用戶郎先生向廠方提出退貨,卻因其已將包裝遺棄而遭到拒絕。
郎先生是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的客戶。今年1月11日,保險公司將從國美北太平莊店團購的惠而浦B500C型洗衣機贈予郎先生。次日,郎先生用這臺洗衣機洗衣,洗完后卻發現一件紅色絨衣外套肩部、右袖部分別被撕裂開兩個約10厘米的口子。郎先生當即聯系售后服務人員上門檢查,得出結論“為衣物洗滌時上浮,與水桶上部塑料沿部分摩擦所致”。
1月16日,商場依照郎先生的要求為其調換了一臺同型號洗衣機。2月3日,郎先生從外地回來,將幾件衣服以及一個紅色運動包放進洗衣機洗滌,結果運動包底部被磨損撕裂了一個9厘米左右的口子。2月4日,售后人員再次上門檢查,得出的結論與此前一致。
“我們不敢再用這樣的洗衣機了,商場也答應退貨。”郎先生說,但商場說要原來的包裝箱,可第一臺洗衣機一進門,他就已把包裝箱處理了。“從廠家買個包裝箱,得180元,我們覺得很不合理”。
對此,惠而浦洗衣機售后相關負責人陳女士稱,洗衣機出廠時是經過檢測的,郎先生的第一臺洗衣機可能是在運輸或其他環節出現了問題。但第二臺洗衣機洗衣時出現問題,可能是因操作不當。“從嚴格意義上講,洗衣機不可以用來洗衣服之外的物品。”關于包裝箱問題,陳女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商品退貨時必須有外包裝,包裝箱的價格也是廠方統一制定的。她表示將積極和商場及客戶協調,將問題盡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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