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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方芳) 衛生部前日緊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停止使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市藥監局昨天通報,截止到目前,北京市場上尚未發現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 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
衛生部日前接到報告,1月17日和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兩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產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后死亡。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核查,廣西平南制藥廠未生產過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致人死亡的藥品為假冒產品。該藥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學物質“格列苯脲”。
從1月30日接到衛生部通知開始,北京市藥監局已經對全市醫療機構和藥品批零企業進購、使用糖脂寧膠囊的情況進行全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