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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遭“遺棄”乘客向南航索賠
商報訊(記者 郭瑩 肖瑋)今年9月,乘坐南航客機的16名乘客在航班已延誤12小時后又被告知更改行程,因不同意而被“遺棄”機場。昨日,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其中9名被“遺棄”的乘客將南航告上法院,分別要求退還機票款1650元、機場建設費50元、燃油附加費150元,并賠償經濟賠償金1000元、經濟損失225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000元,每人共計6100元。
乘客李小姐稱,9月25日早8點,她準備乘坐南航CZ3147次航班,由廣西北海途經長沙返回北京。但南航卻無故延誤航班起飛時間至晚8點。經過一天的漫長等待后,李小姐終于辦理了登機手續準備登機,但卻被南航通知要更改航班行程。李小姐和另外13名返京旅客要求按預定航程返京并要求南航說明改航理由,但遭到南航拒絕。此后,令李小姐更沒想到的是,包括她在內14名返京旅客以及2名到長沙的旅客隨后被南航“遺棄”在北海機場。
事情發生后,北海機場及當地有關部門極力與南航的職能部門溝通,南航卻一直不予理睬。9月26日凌晨2點30分,南航湖南分公司北海營業部宣布與滯留旅客終止合同,不再承諾后續服務。無奈之下,26日早7點,李小姐更改了自己的行程,改到南寧乘坐航班返回北京。
李小姐等9名乘客認為,南航的行為嚴重違反旅客運輸合同義務和有關法律法規,擾亂了旅客運輸秩序,且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使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故訴至法院。目前,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這9起案件,將擇日安排開庭審理。
對上述訴訟,南航新聞發言人邵富強向記者表示:“還不太了解,但南航一定會積極應訴。”邵富強稱,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飛機是可以更改路線的。就像乘出租車,如果乘客要求的路線正在施工等,司機也會選擇改變路線,這是非常正常的。此外,當飛機出現延誤等情況時,南航只會按照中國民航局的規定對旅客進行賠償。
“目前,因飛機延誤等情況造成的旅客進行索賠事件非常多,甚至已成為困擾中國航空業的問題。”業內專家也表示,“現在已有一批人專門吃這碗飯,專門等天氣不好的時候來坐飛機,一旦出現延誤就要求高額索賠,如果航空公司不答應,旅客就會采取霸機等極端行為。這樣一來,航空公司的利益無法保障。希望在飛機出現不可抗力的狀況時,民航局可以出臺更合理的解決方案,使乘客和航空公司的利益均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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