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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王芳艷
記者從多位知情人士處獲悉,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下稱“上海農商行”)日前發現一起涉案金額達2000多萬元的內部大案。
盡管銀監會2005年就已發布《關于加大防范操作風險工作力度的通知》,給銀行層層設立13條意見防范金融大案,但銀行案件的多發仍暴露出“有章不循”的突出問題。
挪用千萬資金賭球
關于上海農商行內部人挪用資金賭球一事,近期在滬上銀行圈內流傳。
知情人士透露,涉案機構為上海農商行下屬的普陀支行,持續時間為三到四年,直接卷入員工不止一人,并有多人縱容作案,主要作案手法為先期挪用庫款,后期發展到挪用企業存款。金額初步估計約2000多萬元。
據記者初步了解,作案人將挪用的部分資金用作賭球。
直到最近在銀行內部輪崗時,這樁持續較長時間的案件才被發現。相關涉案人員已被公安部門采取措施。
一位權威人士表示,該案件的性質類似民生銀行(600016.SH)2002年發生的黃謹案件。當時,黃謹利用其為負責上海印鈔廠貸款業務信貸員的職務之便,私自挪用該廠的存款放貸,造成民生銀行損失1.08億元,被挪用資金達3.5億元。
事實上,為嚴防金融大案,銀監會早在2005年就出臺13條意見(即上述《通知》),其中銀監會甚至細化到要求“證、印、押”三分離,不能出現印章管理人員兼管重要憑證和密押現象;并且要定期查庫、查賬,保證賬據、賬款、賬實、賬表等和內外賬相符;建立和落實對員工行為排查制度,對參與“黃、賭、毒”活動的員工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有經商辦企業、不正常交友等現象的員工要予以密切關注,力求將各種發案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在銀行“嚴密”的層層內控機制下,上海農商行多名員工如何“輕而易舉”地將資金轉移,目前不得而知。但銀行內控機制是否存在漏洞引發關注。
上海農商行是在上海市1家市聯社、14家區縣聯社、219家信用社的基礎上整體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組合后的后臺數據還未完成大集中。客觀上看,這給犯罪分子鉆空子的可能。
目前,上海農商行內部已對流程監控和各項工作展開全面排查。上海農商行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過程中,尚未有結論,但對涉及的企業客戶不會造成資金損失。
銀監局敲警鐘:十案九違規
由于涉及上千萬資金,這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事實上,去年上海銀行業案件防控形勢總體較好,沒有發生一起百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
6月18日,上海銀監局召開2008年上海銀行業案件防控工作會議。
上海銀監局局長閻慶民說,2007年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數量和百萬元以上案件在全國均處相對較低水平,但是當前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不容忽視,案件防控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
閻慶民指出了案件防控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一是2007年上海銀行業沒有發生一起百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一些銀行業機構在思想認識上開始放松警惕。
二是有章不循,執行不力。近年來,大部分案件都暴露出的共同問題是“十案九違規”,有章不循,內控執行力不強,合規意識缺失已成為當前操作風險發生的一大隱患。
三是內審不專,整改不深。個別案件作案時間長,次數多,內審多次進場檢查但都沒有發現案件隱患。
四是管控不力,追究不嚴。
針對上述問題,閻慶民要求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案件防控方面做好“五抓”:一抓統一思想認識;二抓案件排查與整改;三抓制度執行力;四抓合規文化建設;五抓責任追究。
閻特別強調,各銀行業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案件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百萬元以上案件,要按上追兩級的要求追究領導責任;各機構應對主動查出案件的業務管理人員、內審人員予以獎勵;對主動查出重大案件的,要給予重獎。
下半年,上海銀監局將從五方面加強對銀行業案件防控的督導力度:一是監督指導案件排查工作;二是強化案件整改評估;三是嚴格實施案件問責制度;四是增強案件防控協同力度;五是做好案件信息披露。(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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