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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兩成粽子不合格 多為標簽不合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09:04 南方日報
多為標簽不合格,省質監局提醒購買時認準QS標志 本報訊 (記者/陳清浩通訊員/粵質宣) 端午節在即,國家質檢總局和省質監局近期均對粽子產品的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據了解,省質監局此次共抽查了省內企業生產銷售的39批次粽子產品,合格30批次,批次合格率為76.9%。但如果扣除標簽因素,實物質量批次合格率則達到92.3%,較去年同期提高了5個百分點。 省質監局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酸價不合格。酸價是含油脂食品氧化酸敗程度的重要衛生指標,反映粽子中油脂氧化、水解酸敗的程度,直接影響粽子的品質。 在此次抽查中,廣州酒家企業集團利口福(番禺)有限公司、肇慶市肇城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合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產品“質量較好”。 國家質檢總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142家企業生產的235種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7.4%。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個別產品大腸菌群不合格、個別產品超范圍使用甜蜜素、個別產品粽葉中銅含量超過標準要求。“質量較差的產品”有:長春迪莉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迪莉婭”牌粽子和上海老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周赤豆粽。 省質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2007年國家已將粽子列入QS認證實施范圍,有獨立包裝的品牌粽子都帶有QS標志,市民在購買速凍粽子時,可看粽子上是否帶有QS標志,注意了解粽子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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